通过非法获取的企业重组内幕信息,不仅自己炒股轻松赚取1亿多元,还带着身边朋友一起发财。1月20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一审公开审理。 被告人陈海啸系安徽皖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原负责人。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3月31日,陈海啸在江苏东源电器重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东源电器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时任金通智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薛荣年多次联络、接触,通过借款、融资等方式,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共买入东源电器股票10221469股,成交金额6919.690825万元。在此期间,薛荣年还安排弟媳借给陈海啸资金3100万元,用于全部买入东源电器股票。 2014年4月1日,东源电器股票停牌后,于同年9月10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陈海啸于2014年9月19日和24日两个交易日将上述东源电器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0381.658135万元。 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啸向其所在公司股东明进、石勇泄露东源电器重组的内幕信息,并推荐二人买入东源电器股票,使明进亏损2983.26元,石勇获利276.912605万元。 2014年9月20日,陈海啸通过宴请薛荣年等人,获取巢东股份重组的内幕信息。2014年9月22日、25日、26日三个交易日,陈海啸通过其母亲钱翠屏证券账户,共买入巢东股份2391071股,成交金额2673.025081万元。巢东股份2014年9月29日停牌后,于2015年2月6日复牌,陈海啸于复牌当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上述巢东股份股票全部卖出,亏损4.295686万元。 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啸向其公司股东明进、石勇泄露巢东股份重组的内幕信息,并推荐二人买入巢东股份股票,使明进获利208.421591万元,石勇获利214.258325万元。 2015年6月26日,因涉嫌内幕交易罪,陈海啸被警方刑拘,同年8月2日被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陈海啸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并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重大,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