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兴麟系”房地产中介公司合同诈骗一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兴麟系”集团共计诈骗群众近万名,造成损失超10亿元。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自2009年起,被告人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等人先后在包头、宁夏成立包头市兴麟商贸公司、宁夏兴麟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被告人吴秉麟。2013年2月,被告人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等人为管理和控制全国各地分公司,在宁夏银川市成立管理机构,命名为“中国房地产经纪机构总部”,在“总部”内部设立业务部、培训部等13个部门,并任命了各部门负责人。“总部”各部门负责人在被告人吴秉麟、刘爱平、卢金磊的指使下分工合作,共同实施犯罪,逐渐形成了人员及结构较为固定的“兴麟系”犯罪集团。 “兴麟系”各分公司以重点办理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首付款及定金,用于支付各地分公司店面租赁、人员工资、奖金,并挥霍大量资金购买高档汽车及住宅等奢侈消费品。截至2014年9月份,“兴麟系”犯罪集团先后在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150余家,开设门店2300余个。2014年8月底,“兴麟系”资金链断裂,在各地的房产中介门店相继倒闭,给大量购房者造成巨大损失。案发后报案群众近万名,涉及17个省、自治区的65个地市,造成的损失金额达10.3亿余元。 银川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相关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害人、被告人家属等近300人旁听了本案的庭审过程。全案庭审预计将持续4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