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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集中宣判跨国电信诈骗案 36名被告人获刑

来源:法制网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7
摘要:苏州集中宣判跨国电信诈骗案 36名被告人获刑
  今天上午9时30分,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两起跨国电信诈骗案进行一审集中宣判,两案共涉及36名被告人,全国各地49名被害人被骗金额超过360万元。36名被告人分获8年3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5年5月,印度尼西亚警方在雅加达南部两处别墅内分别抓获两涉嫌诈骗团伙后移交给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吴中法院负责审理郑某等29人、林某等7人两起诈骗案

  郑某等29人诈骗案是吴中法院迄今为止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5月期间,郑某、等29人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参加他人领导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组织,由一线工作人员向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冒充顺丰快递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有银行卡对账单未签收,邮件上显示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涉嫌洗钱等犯罪,在被害人相信后将电话转到二线工作人员,由二线工作人员冒充案发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问清被害人的家庭、财产和银行账户等情况后,将电话转到三线工作人员,由三线工作人员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涉嫌洗钱犯罪,需要对被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等事由,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或者进行网银操作汇款。通过这种手段,他们骗取了16名被害人共计119万余元。

  关于林某等7人诈骗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4月期间,林某等7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参加他人领导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组织,作为一线人员冒充医保中心、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人员,向中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群发语音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医保卡信息泄露涉嫌犯罪,需要对被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等事由,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骗取33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41万余元。

  当天宣判的36名被告人中,有32人是“80后”“90后”,年龄最小的只有21周岁,学历偏低,大多数人被捕前无正当职业。这批出境从事电信诈骗人员呈现“拖家带口”现象,核心成员和骨干分子会招揽亲友加入诈骗团伙,产生辐射效应。如郑某等29人诈骗一案中,薛某伟与潘某是夫妻,罗某薇与林某英是母女,林某与饶某非是恋人。

  吴中法院结合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退赃情况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郑某等29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暂扣于法院的赃款分别按比例发还相应被害人,并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赃款。对林某等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至6年9个月,均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赃款。

  据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张寅介绍,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诈骗迅速在我国蔓延,骗术也花样翻新、层出不穷,除了过去常见的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工作人员,以对方银行账户涉嫌犯罪为由,诱骗被害人将存款汇入指定的“安全账号”之外,此次宣判的两起案件中又出现冒充顺丰快递、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新套路”。改号软件等高科技手段的利用,更让诈骗成功率大增。

  对于如何防范电信诈骗,张寅提醒广大民众,在工作生活中做到“三不”,就可自如应对骗子的诡计。一不轻信:对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可轻信,若察觉不对,应及时挂掉电话,不回复手机短信,断绝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二不透露:上当受骗的受害人大多带有对司法权威的敬畏心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存款等情况,如有疑问,可就近至当地派出所咨询求助。三不转账:无论不法分子使出什么样的花招,只要保持头脑清醒,牢牢捂住自己的银行卡,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不法分子就永远无法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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