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集中宣判了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白培中腐败窝案。其中包括: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白培中受贿、行贿案,以及处理白培中家被劫案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等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案。 当天,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白培中受贿、行贿案,对被告人白培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白培中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1年,被告人白培中利用担任霍州煤电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等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供应、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杨振兴、胡建伟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3513.508503万元。 2011年11月13日,被告人白培中家被抢劫,为避免因家庭财产与收入不符而暴露经济问题,白培中请托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戴来伟提供帮助,谋求降低被劫财物数额,通过胡建伟等人给予戴来伟人民币20万元。 同天,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戴来伟滥用职权、受贿,刑侦支队原副支队长张维屹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刑侦支队二大队原副大队长李永平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刑侦支队二大队命案中队原副中队长续文靖滥用职权、受贿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13日,山西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白培中家被抢劫,犯罪嫌疑人劫走大量现金和物品。被告人戴来伟、张维屹、李永平、续文靖在查办白培中家被抢劫一案过程中违反规定实施了减少被劫财物数量等滥用职权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间,被告人张维屹、李永平共同或单独贪污部分涉案财物,其中,张维屹贪污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7324万元,李永平贪污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3.0878万元。 此外,该四名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或单独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该四人分别被判以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其中三人还被分别处以80万元人民币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