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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连章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1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9
摘要:48、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谢连章利用担任漯河市副市长、中共漯河市委秘书长的职务便利,在春节、中秋节等时先后6次收受宁玉华共计6万元,为宁玉华由漯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调任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8、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谢连章利用担任漯河市副市长、中共漯河市委秘书长的职务便利,在春节、中秋节等时先后6次收受宁玉华共计6万元,为宁玉华由漯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调任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提供帮助。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谢连章供述,2009年中秋节至2012年春节,宁玉华在过春节、中秋节时在我的办公室先后6次送给我共计6万元现金。2011年在我的推荐和组织考察下,宁玉华任漯河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2)宁玉华证言与谢连章供述基本一致。

(3)书证:宁玉华干部任免表、漯文(2011)20号任免通知书、南环路排污管网、沙北污水处理厂工程、沙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供水管网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2011年1月13日宁玉华同志任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党组副书记、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及相关水务工程项目等。

49、2008年至2012年,被告人谢连章利用担任漯河市副市长、中共漯河市委秘书长的职务便利,在春节、中秋节等时先后8次收受邢尚青共计6万元,承诺不向组织建议调整邢尚青的工作岗位。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谢连章供述,2008年春节至2012年春节,邢尚青在过春节、中秋节时先后给我送了共计6万元现金。邢尚青送钱后,我在规划局的会议上经常表扬邢尚青,请党组成员多理解支持邢尚青的工作。

(2)邢尚青证言与谢连章供述基本一致。

(3)书证:干部任免表、漯文(2007)129号任免通知书:2007年7月19日邢尚青同志任漯河市规划局局长。

50、2006年至2009年,被告人谢连章利用担任漯河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春节、外出考察等时先后6次收受龚绍军共计5.5万元,帮助协调龚绍军任董事长的漯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征地补偿问题,及为龚绍军担任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提供帮助。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谢连章供述,2006年底至2009年七八月份,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龚绍军给我送了6次钱,共计5.5万元。2010年底龚绍军调整工作岗位,我也积极帮他说好话,后来被任命为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2007年或2008年,城投公司在松江新区科教中心西侧征了200多亩土地,我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解决了遗留问题。

(2)龚绍军证言,2006年至2009年,我送给谢连章5.5万元人民币。都是漯河市城投公司的钱,每次都是我安排城投公司财务部主任李涛准备现金,事后,李涛在我的安排下找了一些发票把这些费用处理了。2007年或2008年,后来在谢连章的帮助下,城投公司顺利拿到了土地。

(3)李涛证言,2006年至2009年,龚绍军从公司财务室拿了6次钱,共计5.5万元。在龚绍军的安排下在城投公司的财务入账报销了。

(4)书证干部任免审批表、2006年至2009年城投公司记账凭证及附件证明:龚绍军的任职情况,李涛按照龚绍军的安排在城投公司报销5.5万元的书证。

51、2012年,被告人谢连章利用担任中共漯河市委秘书长的职务便利,在春节、中秋节时先后2次收受孙保民共计4万元,为孙保民由漯河市沙澧河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升任漯河市新区管委会主任提供帮助。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谢连章供述,2012年春节前,孙保民到我的办公室聊了一些工作上和市里准备提拔副厅级干部的事,然后他给我放了2万元现金。后来我极力推荐并建议孙保民任漯河新区管委会主任。2012年5月份孙保民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2012年中秋节前,孙保民到我的办公室给我送2万元现金,说感谢我在他被提拔时给予的帮助。

(2)孙保民证言与谢连章供述基本一致。

(3)书证:干部任免表、漯河市委文件:2012年5月,孙保民任漯河市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市厅级)。

52、2009年春节,被告人谢连章利用担任漯河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收受陈长德0.5万元,承诺不调整陈长德的工作岗位并在工作上支持关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谢连章供述,2007年春节、2008年春节、2009年春节前,陈长德在我办公室分别给我送了共计1.2万元。这些钱我都交给许云了。陈长德多次给我说不想调整工作岗位,我按照陈长德的请求,没有调整陈长德的工作岗位。

(2)陈长德证言与谢连章供述基本一致。

(3)书证:干部任免审批表、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漯防办(2009)56号文件、漯防办(2011)45号文件:陈长德的任职情况,谢连章及时签批了相关费用请示文件。

全案综合证据如下:

1、立案决定书、交办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留证、逮捕决定书、逮捕证。

2、谢连章个人身份及任职文件证明。

3、鄢陵县纪委、漯河市纪委、漯河市政府有关部门证明及票据:谢连章任职期间向有关部门上交礼金共计约101.9万元。

4、关于赃款去向的证据

(1)谢连章之妻许云、谢玉章证言证明了赃款的去向。

(2)杨东亮证言,2013年6月、7月谢玉章从其账户打给我公司共计350万元,约定年息2分。后陆续归还本金150万元及相应利息,现有200万元本金在公司账上。

(3)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书证:证实许云将钱存入银行、投资和购房的事实。

5、案发经过证实,2013年12月份,经省纪委领导批准,对谢连章涉嫌违纪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查清了谢连章涉嫌向河南恒润集团董事长赵喜源索要50万元人民币的问题。2014年1月8日省纪委对谢连章实施“两规”措施,谢连章在“两规”期间,如实供述了上述违纪违法事实,并主动交待了在担任许昌市鄢陵县县委书记、漯河市副市长、漯河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2014年3月29日,省纪委移交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处理。

上列证据均于庭上出示与质对,来源合法,客观真实,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关于被告人谢连章及其辩护人称,2011年春节收受河南恒润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喜源51万元,其中给中艺名书画院50万元不应认定为受贿的意见。经查,当时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亚民找到谢连章,说可以给谢连章弄个中书协会员,谢连章把赵喜源叫到办公室,与李亚民三人共同商量由赵喜源赞助李亚民说的北京中艺名书画院50万元,给谢连章弄个中书协会员,见了中艺名的人后,同意先付10万元作润笔费,40万元赞助款,虽然谢连章告诉李亚民不再支付,但谢连章没有直接安排赵喜源不要再给中艺名书画院汇款,当庭谢连章承认,赵喜源听谢连章的,不会听李亚民的,中艺名书画院要赞助费是李亚民牵的线,并想促成此事,但谢连章仍然未告诉赵喜源不再汇款,并且李亚民证实,谢连章告诉其不再汇款时,钱已经汇出去了,应认定谢连章受贿51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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