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正月份,上官林旺给我打电话说他在内蒙古找到一批药,量很大。我问是什么药。他说反正有人要。上官林旺让我找吕某某去买这个药。我答应了。过几天,我给吕某某打电话说这个事,吕某某说他不相信上官林旺,如果我做担保的话,就做。并说货款必须打到我的帐户上,如果拿不到货,找我要货款。我就给上官林旺打电话说了这个事。当时我还问上官林旺我从中担保能得多少好处费。上官林旺说每瓶给我提1元钱。过一段时间,大约是3月初,上官林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昆明找上官腾,并说上官腾能找来资质。这时我才知道是做消咳宁。2012年3月份,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上官金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公益酒店,我到那后看见房间里有上官金旺、蔡易晟、蔡光头,床上睡个人不知道是谁。上官金旺问我什么时间要钱,我说过几天就要钱。接着上官金旺问蔡易晟凑多少钱,蔡易晟反问上官金旺凑多少钱。我就让他们谈好后再和我联系。上官金旺让我留个银行卡号,我就用手机将银行卡号发给上官金旺,我准备走时,从门外又进来一个年轻男子,有23-24岁,绰号老外。我离开公益酒店2个小时左右,上官金旺给我打电话说凑100件消咳宁的钱,具体多少钱没说。过几天,上官金旺说他一共出108万,包括上官金旺给我的现金和我让上官金旺给上官腾银行卡打的钱。因为上官林旺好赌,上官金旺不相信他,所以把货款给我了。这400件消咳宁从南阳提走后咋分的我不知道,只要帮忙都有好处费,上官金旺肯定得到好处费。 今年春节正月二十左右,上官林旺给我打电话说内蒙古有一批含麻黄碱的消咳宁药品,大概500件,要找有资质的公司把药买出来,问我有没有销路,我答应帮他问问。大概过了20来天,上官林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云南找一个叫上官腾的人,说他能帮忙找到有资质的公司。我就到云南西双版纳找到上官腾,我俩坐飞机去株洲找那家公司,但那家公司的业务员不敢做,我俩又坐飞机到郑州,后来上官林旺也来了,上官林旺到的第3天早上,上官腾离开郑州去南阳,后来上官林旺说上官腾在南阳有眉目了,让我回龙岩筹钱,也没说具体筹多少钱。我回去后找到一个姓蔡的老乡(外号火屎鬼,不知道真名,学过牙医,我们是在茶馆打麻将时认识的),因为他以前对我说过要买含麻黄碱的药品。所以我就对他说有500件,需要300多万,他说他只有100多万,只能买100多件。我又去找我们同村的吕某某,因为之前我也给他提起过这事,他也想买这批货,我就给他说这事,他答应要这批货。第3天,吕某某和火屎鬼往我卡上打款。隔了2天,上官林旺给我打电话,我说钱安排好了,他给发2个卡号,具体是哪个行的我忘记了,反正不是农行的,因为我转帐时是跨行的。这2个卡号分别是上官腾和吕国才,我往这2个卡上分别打了多少钱我记不起来了。反正2个都打了。打完款后10多天,吕某某问我药的事,我给上官林旺打电话催,上官林旺说他就在赤峰催货,我就过去找他,在赤峰见到上官林旺后,上官林旺叫了2个当地的人(其中一个人比较黑,眼睛看起来不太正常,喜欢翻白眼,较胖,大概40多岁;另一个说当过兵,下巴有点尖,有37岁左右)一起吃饭,这2个人对我说让我放心,货的事他们会帮我处理。我就回家等消息了。又过了4天时间,上官林旺给我打电话说先发了200件,过了2天,又发了200件,并让我去南阳提货。我和火屎鬼、吕某某、还有火屎鬼的两个姓蔡的朋友,我们5人,由吕某某开着他的轿车从福建龙岩长汀县出发到南阳,我给上官林旺联系,他说他已到南阳,在维也纳酒店住,我们也在那个酒店住下,我用我和吕某某的身份证开了2个房间,我和吕某某住一个房间,火屎鬼和他的两个朋友住一个房间,其中一个朋友叫蔡某乙,另一个是光头,据他俩讲是一同过来玩的,但他俩到底出于什么目的我不清楚。到南阳后第二天早上8、9点钟,我、吕某某、蔡某乙去了上官林旺的房间,房间里有上官腾和另外一个男子,我不认识,听到上官林旺说让国才带着去提货,我想起来当时上官林旺给我发的卡号有个叫吕国才的,我想他们是同一人。后来吕国才就和光头蔡去提货了。货款我提前已经打过来了,上官腾怎么付给南阳的医药公司业务员好处费的我不清楚。这批货是一块拉回去的,至于他们怎么分的我不清楚。当时我和吕某某、蔡某乙、火屎鬼一起开着轿车回去,光头蔡押着货走,不知道他们把货拉到什么地方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处理的。我只是从中介绍吕某某、火屎鬼购买,我从中收取好处费。吕某某、火屎鬼购买消咳宁是准备倒卖从中赚差价,最终这批消咳宁流入非法渠道,有可能被提炼麻黄素用于制毒。2012年3、4月份,吕某某和火屎鬼都给我转帐,这些钱我转给上官腾,除去144万元的货款,剩下的都是上官腾和上官林旺的活动经费和好处费。我知道上官林旺得到15万好处费,我又给他4万元,上官腾又每瓶给上官林旺0.5元,共7.2万元(上官林旺的好处费共计26.2万元)。2009年夏天,上官林旺、吕某某、廖世华等人在做给猪治病的药,云南人阿门头在帮他们运货时,在云南边境被禁毒部门或边防抓获,不知道怎么处理。2012年3、4月份的一天,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上官林旺给我发个银行卡号,卡号我忘记了,持卡人名字也忘记了,我往这个银行卡打14.4万元,这14.4万元是不是给内蒙古赤峰陈总的好处费我记不住了。第二天,上官林旺在赤峰又给我发个银行卡号,说是内蒙古省厅的,我往这卡上打30万我不清楚吕国才起啥作用,我只知道在南阳提货时,吕国才领着光头蔡去南阳医药公司提货。我们从内蒙古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购买14.4瓶消咳宁片的资金是吕某某给我182万(一次给我6万,一次给20万,剩余156万打我卡上)。2012年3月份,上官金旺给我打电话说有人要消咳宁,我让到龙岩汇金商务酒店,我到那后,见到上官金旺、蔡易晟、老外、还有一名男子在床上睡,我不知道是谁,上官金旺问蔡易晟出多少钱,蔡易晟反问上官金旺出多少钱。后来我有事先走,把我卡号为6228461550000839412的银行卡留给上官金旺,让他们凑足钱给我转过来,后来上官金旺给我打电话说有人凑108万,当天下午上官金旺给我卡上转几十万,具体多少我不清楚,剩余部分我让上官金旺转给上官腾,忘记转多少了。这些钱共计290万。我给上官腾的钱是分5、6次给的。当时上官林旺给我发2个卡号,一个是吕国才的卡号,一个是上官腾的卡号,我记不清有没有给吕国才的卡号打钱。2012年3月份,内蒙古赤峰维康医药有限公司认可南阳普强医药公司资质后,我给吕某某按每瓶20元的价格把消咳宁卖给吕某某,吕某某共给我182万,其中2万是费用,180万是货款,能购买消咳宁片250箱,我给蔡火明说的也是每瓶20元,后来蔡火明给我108万,能购买150箱。我不知道这108万中有没有蔡某乙与蔡光头兑的钱。当时我认为应该是蔡易晟、吕某某和我三个人去南阳拉货,但蔡易晟开车到龙岩接我时,我见蔡某乙和蔡光头也在车上坐着,蔡易晟说是个伴,然后我们开车到钟复村,坐吕某某的车到南阳。这批消咳宁从南阳拉走时是蔡光头押着车走的,不知道咋分的。我们筹集资金购买这批400件消咳宁进行倒卖,是从中赚钱。我们长汀县有很多人都在做这个生意,也有很多人为这个生意被逮捕判刑。这些人的罪名都是非法买卖含麻黄碱药品。我为了赚钱,也做这个生意。通过辨认,我知道蔡火明,绰号火屎鬼,户口上的名字叫蔡易晟。上官林旺给我说除去各项费用,赚钱我俩平分,我从这笔交易中得16.4万。 4、同案犯张空军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