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我们同村的上官林旺给我打电话说他想进购一批消咳宁片,让我帮他找一个有资质的医药公司过一下手续。我知道消咳宁里含有麻黄碱,属于国家对没有资质公司限购类药品,所以我当时就拒绝了。后来上官林旺又和我联系过2次,并让一个叫钟木长的人专程来接我,我无法推辞,就和钟木长一起,我首先想到在医药界我湖南的一个朋友,没想到我们俩到湖南见到我那朋友后,对方一听我们说的情况,就拒绝跟我们合作,原因是这些消咳宁的流向不明,没法做。这时我就想到河南南阳的朋友曹占中,曹占中是我2、3年前在昆明的药交会上认识的。曹占中当时说愿意帮我联系一下。第二天曹占中就让我俩到河南来,为了等上官林旺提供的供药方的手续,我和钟木长在郑州民航大酒店住了3、4天,见到上官林旺后,我根据曹占中提供的手机号,和一个叫张空军的男子联系上,当时张空军也在郑州,我和张空军在郑州到南阳的高速路口见的面,我坐他的车一起到南阳,钟木长回福建筹款,上官林旺有事留在郑州。到南阳后天黑了,我、张空军及他的一位朋友(不是同车回南阳的那位)、曹占中共4人一起吃饭,在张空军的那位朋友来之前,我、曹占中、张空军3人一起谈论了这批消咳宁的事,在我们见面之前曹占中已经和张空军谈过这件事。曹占中要求提供有效的资质、法人委托书、购销合同,最重要的是张空军的医药公司在采购了这批药之后,这批药的流向怎么填。张空军当时就讲这批药的流向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因为和他有业务往来的有几百家药店,还有几家有业务联系的药店,将这批消咳宁的流向即销售单位填到他们头上,但要给这些单位一部分钱。我明白张空军的意思,就是向我们要一部分好处费。我感觉还行,这笔生意可以做成,就将这里的情况通过电话告诉上官林旺。当天夜里,曹占中和我一起住在锦海之星酒店。第二天上午,上官林旺让我到南阳市维也纳酒店找他去取供药方的资质手续,我取到这些手续后又回到我住的酒店让曹占中看看。上午10时许,我和曹占中一起到张空军办公室前,我在曹占中车上,该手续由曹占中一人送到张空军办公室。不久,张空军、曹占中二人将张空军所在的南阳普强医药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法人委托书、购销合同(合同第一项填有“有普强公司负责销售”字样)拿来给我看,我认为这次交易不存在什么问题,也就更放心了。根据在郑州上官林旺的要求,不要告诉对方我的真实姓名,所以我和张空军联系时就自称姓刘,张空军就一直称我刘总。我带上张空军提供的这些手续又来到维也纳酒店交给上官林旺,上官林旺当天就带上这些手续回到内蒙古赤峰市。又过1天,上官林旺告诉我说赤峰要求张空军所在的普强医药公司在委托书上注明所采购的药品名称。我就将这些要求告诉曹占中,曹占中又告诉张空军,张空军就按照这一要求重新填一份委托书,在委托书下面填写采购内容:消咳宁片。由张空军传真给赤峰。后来我把这份新原件交给上官林旺。上官林旺见到传真后说可以向赤峰打款了,因为和张空军是第1次打交道,上官林旺要我将这些款共144万元分3次往普强医药公司账上打,待普强转到赤峰后再打第2笔。这些钱是由钟木长转到我3月份在南阳专门开的那张农行卡上的,共转有190多万元。第1笔款由普强转到赤峰后,我又接到上官林旺的电话说赤峰维康生化制剂药业有限公司的货不足,汇款暂时停止一下,但这时那144万元的消咳宁药款已经存到张空军所在的普强公司的账户上了。不久我又接到上官林旺的通知说可以继续打款了。结果这批消咳宁药款共144万全部由普强公司汇到赤峰的维康公司帐户上了。此后,我在南阳一直等这批货,我就让我妹夫吕国才来南阳陪我玩,我从网上给他订了一张机票,他从厦门来到南阳,因为这批货迟迟未到,我和吕国才就离开南阳回家。过有一个月左右,上官林旺在电话里告诉我赤峰维康已经发货,让我再次到南阳。因为我忙,就让吕国才到南阳,代上官林旺和张空军交接。吕国才来南阳见到上官林旺后,上官林旺说我必须过来,如果别人来办,怕出问题。于是我就又来南阳,上官林旺仍住在维也纳酒店,我和吕国才住在锦海之星酒店。这时,钟木长开车带着几个人也来到南阳。次日上午10时,上官林旺让我带钟木长等人到普强公司取货,吕国才和钟木长手下的一位30多岁的男子先过去,我后去,等我到普强公司,见有人正从张空军办公室搬浅绿色编织袋往一辆货车上装货,这辆车应该是南阳本地的。在医药公司门口我见到曹占中,他拉住我要我给他打好处费,并说这是张空军要的。我就和老曹一起到七一路与工业路口附近一家银行取了10万元现金给了曹占中,另外还向曹占中的卡上转了10万元。在银行,曹占中电话告知张空军说钱已经搞好了。然后我和曹占中就回到普强公司,货车已经走了,只有吕国才在那等我。曹占中用银行给我手提纸袋装着那10万元现金进了张空军的办公室,我在车上。不久,曹占中就出来回到车上,那提钱的手提袋子不见了,我又回到开户行将该农行卡销户,剩余有5000多元取出,我和吕国才从郑州回家,上官林旺不知道上哪里去了。吕国才没有参与这事,只是陪陪我。根据有关规定,医药公司每进一批药都要验对方资质及要正规发票,以防对方是假药盒。而医药公司每销售出去一批药,也要验对方的资质,并给对方开发票,以防该药流入非法渠道。对于我们通过张空军公司资质购买的这三批药,将流入的都不是正规医药公司或医疗单位,这样我就无法给张空军所在的医药公司出具正规有效的医药流向证明,张空军为了做这笔生意,只好伪造相关证明,还要有相关药店、医院来配合有关单位的调查,还有可能不得不开一些发票来应付检查,所以就要有一定的费用。我只负责和他们联系、交款。我联系购买的药品有消咳宁、西替伪麻、茶碱麻黄碱,我知道采购这些药品的医药公司必须有正规合法的资质,如果个人购买,国家是限购的,但我不知道西替伪麻是限购的。因为这些药品中含有麻黄碱类成份,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药品含有麻黄碱成份,国家就限购。我参入的工作主要是帮朋友联系有购买资质的医药公司和我朋友已联系好的上家签合同,采购我朋友已定的药品。货款是我朋友付的,要从我联系好的医药公司帐上走一下手续,汇给上线。因为我朋友没有购药资质,只能利用别人资质。他们购进这些药后转手可以赚到大钱,我也可以得到好处,另外也碍于老乡、朋友的情面,所以我就帮他们联系有正规资质的医药公司。我不清楚我朋友大量购买这类含麻黄碱类药品是干什么用的,只是说这类药品利润很大,给我这些中间人的好处也不会少,我当时明知这些药是上官林旺购买的,也知道上官林旺不具备购买大量麻黄碱的资质,他只借用别人的合法资质来购买,这个别人需要我来介绍、帮忙,我和被借用资质的医药公司得到一些好处费。我当时知道我这些中间人得到的好处费是不正常的,这些药也不可能在正常渠道流通。因为我们做的购买含有麻黄碱类药品的生意不是合法生意,为了防止出事,减少麻烦,在郑州和上官林旺见面时,他就告诉我不要告诉别人真实姓名。所以我在和张空军联系时没有告诉他我的真实姓名,只告诉他我姓刘,他们就叫我刘总。今年3月份,我帮助李明峰介绍,用张空军普强医药公司的资质,购进一批价值80万左右的西替伪麻,我得到30万元的好处费,同是在3月份,我帮上官林旺介绍用张空军普强医药公司的资质,购时一批价值144万元的消咳宁,我得到52.6万元的好处费,这两笔业务我给张空军、曹占中的好处费是在一起算的,一共是38万元(我以前供述是36万元,我现在想起曹占中还问我要2万元,说是给领导送礼),其中我给曹占中转帐24万,给曹占中现金14万(分3次,一次2万,一次2万,一次10万)。至于曹占中和张空军咋分这38万元我不知道,我没有直接给张空军好处费。我实际得到44.6万元的好处费。我以前说我直接给张空军好处费28.8万元,是因为我不想牵扯曹占中才那样说的。我联系资质的时候用很多电话卡,是因为我做这项业务有风险,怕张空军这边的销售流向做不好,就很容易被查到,想着做一次就不再联系了。我想着如果张空军的流向做好的话,药监局就查不到了,我就能得到好处费,主要是想赚钱。 6、同案犯上官林旺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