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过了春节,上官林旺给我和陈国德打电话问有没有含麻黄碱的药品。我说问问。我接着给我妹夫萨峰打电话说有一个朋友想要点含麻黄碱的药品,让他看看哪个公司有货。萨峰说做这种东西危险。我说没事,去年给上官林旺做过,很安全。萨峰就让我等他电话。过了2、3天,萨峰给我打电话说维康生化正在生产含麻黄碱类药品,让我们找王总。接着萨峰把王总电话给我,电话号码我记不住了,我用笔记在纸上,当即就告诉陈国德,我让陈国德与王总联系。过有3、5天,陈国德说王总说有货,让给厂里姓杨的业务员联系。陈国德与姓杨的业务员联系后给我打电话说维康有货,但得拿合法的购买资质。接着我与陈国德就通知上官林旺尽快拿购买公司的资质。上官林旺就找公司,把10多家公司的名称通过信息发到我手机上,我又发给陈国德,陈国德再发给姓杨的业务员,但让他拿这些公司资质时,上官林旺拿不来,陈国德给我和上官林旺打电话说再拿不来资质,赤峰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就不给货了。我也催上官林旺让拿资质。一个多月后,上官林旺又把南阳普强医药公司的名称发给我,我又发给陈国德,陈国德把公司名称用手机短信发给姓杨的业务员,姓杨的业务员确认后让拿资质。过有3、4天,上官林旺带着普强医药公司的资质到赤峰见到我和陈国德,陈国德把南阳普强医药公司的资质交给姓杨的业务员,后面都是陈国德办的。姓杨的业务员答应给我们400箱货。萨峰是在市公安局刑警队工作,管缉毒的,主要是审批赤峰市制药厂需要的原料麻黄素。我记不清我与陈国德是怎么商量向上官林旺要好处费的,应该是每瓶药有3元以上,上官林旺答应给我们每瓶3元的好处费。我给陈国德说咱俩拿小头,萨峰和王总拿大头,以后咱们还要靠他们做业务。具体的钱数没商量。陈国德当时就同意了。我们联系赤峰维康生化有限公司的药品名称叫消咳宁片,上官林旺付了5000元的定金。上官林旺通过我与陈国德把14.4万瓶的消咳宁业务做成后,总共给我们43万元。2012年4月中旬,也就是第一批200箱消咳宁片发出后的第二天,上官林旺通知陈国德与他一起去提的款,陈国德把上官林旺给的20万元给了我。等第二批消咳宁片发出后,上官林旺通知我去拿余款,先在上官林旺住的酒店房间给我5000元钱,后到赤峰市园林路农业银行提19万元,接着到铁路医院附近的农业银行又提3万元给我,提完款上官林旺就走了。上官林旺走后,我给萨峰打电话说款已收到,让他把他的卡号发给我。萨峰就用手机把他的卡号发给我,我就在铁路医院附近的农业银行往萨峰卡上打29万。我以前跟陈国德商量过给萨峰钱的事。这43万元我和陈国德每人得7万元,但陈国德欠我4万元,在给萨峰汇款后第二天,我到赤峰附属医院附近的农行给陈国德打3万元。我跟萨峰也商量过如何分上官林旺给我们的好处费,最后商量的是我和陈国德每人7万元,萨峰给王总10万元好处费。但我不知道萨峰是否把这10万元好处费给王总。我与陈国德没有给姓杨的业务员钱。一个月前,萨峰给我打电话问我们介绍的那批药卖到哪里了。我说卖给南阳普强医药公司了。萨峰说那批药出问题了,他们来办案了,并说暂时没啥事,让我关掉手机。我也让陈国德把手机关了。后来我想着萨峰把这事摆平了,我们就又开机了。我在内蒙古赤峰市万泽制药厂工作,是设备员。我们厂生产消咳宁药,我知道消咳宁含有麻黄素,可以提炼麻黄素,也知道麻黄素是制毒原料。我与陈国德商量做这种生意有风险,因为消咳宁是特殊管制药品,害怕上官林旺用假的资质买药,然后再流入非法渠道,因此不能用自己的手机号,就在街上买了2个手机号码,我俩每人一个,与上官林旺联系,是做这笔生意的专用号码。上官林旺给我们提供的资质及相关手续是否是真的,这个我不懂,由陈国德负责到公司审查。第一批200件消咳宁由杨某某跟着押货到南阳普强公司入库了,第二批200件消咳宁杨某某没有随药物一块到南阳普强公司,可能没入库。我是通过陈国德认识盛凌飞,通过盛凌飞介绍认识黄天德,然后通过他们认识上官林旺,我不知道在这笔业务中,黄天德与盛凌飞是否获取利润。我与上官林旺交往时只说我姓陈,别的情况没说,当时也是考虑害怕这批药以后出事,流入非法渠道。上官林旺的老乡来催过货,但我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10、同案犯吕国才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