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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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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江某某、吕某某、谢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8
摘要:这47.5万元货款你和上官腾每人分了23万,还剩下的1.5万我们一起吃饭喝酒去了。这23万是我到上官腾的家里,将23万现金给上官腾,当时上官腾家里就他一个人。我和上官腾一共获利7.5万元人民币。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想

这47.5万元货款你和上官腾每人分了23万,还剩下的1.5万我们一起吃饭喝酒去了。这23万是我到上官腾的家里,将23万现金给上官腾,当时上官腾家里就他一个人。我和上官腾一共获利7.5万元人民币。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想着可以赚钱,就做了。出事后我才知道西替伪麻缓释片是国家管控类药品,含有麻黄碱,防止被人提炼用于制毒,严禁非法买卖。王医生没有对我说购买这38件西替伪麻缓释片干什么用,我也不知道。我出事以后,王医生也跑了,诊所也不开了,现在我也联系不上王医生。

上官腾没有和我说过这38件西替伪麻缓释片是从什么地方购买的,我也没有问过他。我知道上官腾在丽江开医院,还在昆明开诊所。我的一个表哥钟建建和上官腾一起办过学校,我通过我表哥钟建建认识的上官腾。

我们当地有很多人都在做含伪麻或麻黄碱的药品,从中赚取差价,这类药品可以提炼用于制毒,国家严禁非法买卖,为了赚取比较大的差价,我才和上官腾合伙买卖这批38件西替伪麻缓释片。我没有资质买卖西替伪麻缓释片,上官腾有没有资质我不知道,我也没有问过上官腾有没有资质,我对买卖药品这一块不懂。我没有问过王医生为什么超出市场价格十几倍购买这38件西替伪麻缓释片,王医生也没有对我说他购买这38件西替伪麻缓释片是干什么用的,可能王医生也是转手赚些差价。

二、证人证言

1、证人田某某陈述:

2012年1月的一天上午,上官腾给我一张程房东的身份证和托运费、雇车的200元,让我到德邦物流接十件货。我就租一辆面包车到德邦物流氢十件货提出来。上官腾让我把货先放在我开的赐康诊所里。因为当时上官腾说是保健品,物流单上也写的是保健品,我打开包装看到里面是西替伪麻缓释片,适用于过敏性鼻炎。过了7、8天,上官腾来店里把这十件货从诊所里搬走了……我不知道西替伪麻缓释片是国家管制药品,也没学过医,我开的诊所是雇的医生和护士。2012年3月初的一天11时左右,上官腾给我打电话说程房东有十件货,让我到德邦物流去提一下,先放我那。上官腾没说是什么货。因为上次提货时用的程房东的身份证还在我这里,没顾上还给上官腾,于是我就雇一辆面包车去德邦物流把货提出来,放在我租住的马街冶炼厂生活区的房子里。这次的托运费是我垫的,这十件货我没看是什么货,物流单子上的收货人是程房东,货物名称是保健品,我没看是从哪发过来的。过了6、7天,上官腾给我打电话说程房东还有一件货在德邦物流,让我去拉一下。我就雇一辆面包车在11时许到德邦物流把货提出来,直接把货拉到我租住的地方,与那十件货放在一起,当时我也没拆开看那一件货,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货物。过有3、4天,上官腾打电话说到我这边。等我回去时,发现那11件货没有了。上官腾有我租住处的钥匙。等到晚上,上官腾回来,我把两次的垫的托运费及雇车的运费问上官腾要了过来,把程房东的身份证还给上官腾,上官腾又把程房东的身份证放在我的抽屉里,我按照上官腾的安排去接货,上官腾没给我报酬。2012年3月20几号的一天晚上8、9点,上官腾给我打电话让我第二天去接货。因为这几次接货都是用我身份证登记的,第一次提货说是保健品,结果是药品,这几次提货人都是程房东,我又不认识程房东,加上第二次提货时,上官腾说别人问是什么货,你就说是保健品,所以这次38件货我有点怀疑,我害怕,就让上官腾找别人去。上官腾说都是药片,让我去接货。第二天上官腾把接货地址告诉我,并把托运费给我,我到路边雇一辆中型货车到德邦物流把38件货拉到我租住的地方,这次的货是正方形的,是蓝色袋子装的,上官腾说是药品,我也没拆开看。这次我还是拿程房东的身份证去提的货,这38件货提回来后我就把程房东的身份证给上官腾了。2012年4月17日上午,上官腾说替别人提货,我和上官腾一起把货提回来。2012年6月份,上官腾让我跟他一起去景洪看他盖的房子,后我们又到打洛,晚上9点左右,我和上官腾开车到打洛的中缅街上,上官腾下车走了,让我在车上等,过有半小时,卢道浜步行过来。我在车上等有2个小时左右,上官腾打电话让我接他,我就开车接上上官腾走了,见卢道浜也往上官腾让我接他的方向走了。回来有4、5天,我发现我屋里放的39件货没有了,就打电话问上官腾,上官腾说那一天拉走了。

2、证人赵某甲陈述:

2012年4月20日左右,我受人委托往福建省三明市运送过货物,但具体日子我记不清楚了,我当时开的是蓝色奥铃牌高栏式货车,车牌号是豫R68598。南阳市312国道新港货运市场里有个货运部叫金运货运部,在拉货的当天8、9点钟,老板张云宝和我联系,说有3吨左右的化工货,要拉往福建省三明市,给我运费7000多元,具体多少我记不清了,我开着车到新港货运市场金运货运部见张云宝,当时还有人在货运部等,那个人自称姓胡,就是联系拉货的人,这个人四方脸,个子不太高,身高不到1.7米,稍胖,皮肤较黑,40多岁,我现在还能认出他来。我到货运部见到拉货的人,张云宝给我们开了货单,我开车拉着自称姓胡的那人直接到南阳普强医药公司,把车直接开到该公司办公楼下,有人打招呼让我把车停在一个门口,但不是仓库门口,货是从一楼的一个办公室里搬出来的,是用浅绿色蛇皮袋包裹着,有的袋子里面装2箱,有的袋子里面装3箱,其中有个蛇皮袋挂烂了,我看见里面的箱子上露出“赤峰”2个字。装货的人是南阳本地口音。货装好后,姓胡那人说他有车,他开车,有个胖胖的年轻人押车跟我一起。我就拉着那个年轻人出发,我现在见了还能认出来。在路上,那个年轻人让我开到三明永安再下高速。第二天下午,我们从三明永安南站下高速,沿路往前开,有条新修的水泥路往右拐,在小坡上有人在那等,有辆绿色的面包车,还有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当时没注意看车牌号,在南阳签合同那个自称姓胡的中年人已经在那里等了,他身边还有5、6人年轻人,姓胡那人招呼那几个年轻人把货从我车上往白色厢式货车上转移。那几个年轻人的穿着打扮不像是搬运工,身上有纹身,带着金链子,像是小混混一类的人,这时候我心里猜他们让我拉的货不是普通的货,但我也没多问,开着车就返回了。

3、证人蔡某甲供述: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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