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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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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甲、许某乙等犯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4、证人郭某� ⒐澄臁⒐臣骸⒐掣⒐承恋闹ぱ裕な灯浼溉司桥钪奚绱迕瘢渲泄扯 ⒐澄臁⒐承潦桥钪奚缋先嘶岢稍薄�2013年10月1日晚,郭某丁通知老人会成员开会,决定次日要把蓬洲社碑重新竖立。2日

4、证人郭某丁、郭某戊、郭某己、郭某庚、郭某辛的证言,证实其几人均是蓬洲社村民,其中郭某丁、郭某戊、郭某辛是蓬洲社老人会成员。2013年10月1日晚,郭某丁通知老人会成员开会,决定次日要把蓬洲社碑重新竖立。2日,郭某丁、郭某戊、郭某辛、郭某己一起,叫郭某壬能用铲车帮忙将社碑在蓬洲社社口重新竖立。3日上午,镇干部来商量社碑摆放一事时,听说有人要来把社碑吊走,社里又响起集合的炮声,上百人聚集到蓬洲社桥头,后石井社村民向蓬洲社人群扔掷石块。

5、证人郭某壬能的证言,证实其是蓬洲社村民,经营运输。2013年9月25日左右,郭某丙联系其,说要在池塘填出一块地来立社碑。第二天,其填出大概五十平方的地,并铲平。当晚地还没整好,郭某丙说政府不让在池塘里填土,其又将填进池塘的石粉捞出来运走。10月2日,郭某丙叫其安排再把社碑立起来。当天上午,其安排一辆铲车,在原来的地方把社碑竖立。郭某丙都是以老人会、庵事会的名义联系其的。

6、证人郭某癸、郭某子的证言,证实2013年10月3日上午,听说有人要来运走社碑,其二人赶往社碑的位置一起殴打农用车司机。郭某癸还把司机的手机抢走摔碎。

7、证人郭某丑的证言,证实其是蓬洲社庵庙理事会的理事长。蓬洲社碑是2013年8月间矗立的,因地点问题引起石井社不满。10月3日11时许,其在家里听说有人要来把社碑吊走,便出门看情况。当时社里响起集合的炮声,其走到蓬洲社桥头看见二三百人聚集,大家情绪激动,不让政府把社碑吊走,也看到石井社许多青壮年社员统一戴安全帽,持镀锌管,携带蛇皮袋,聚集在村委会门口,很多人向蓬洲社村民扔石头。后看见石井社有三四十人从铁路方向冲下来要打蓬洲社的人,被警察拦截。

8、证人郭某寅的证言,证实其是蓬洲社庵庙理事会成员。蓬洲社碑由庵庙出资竖立。2013年10月3日10时45分许,镇、村干部和几个庵头家在蓬洲社庵庙商讨解决社碑摆放的问题,11时许,郭亚木与其一起到庵庙旁边的库房里搬出几个礼炮点燃,意思是叫村里的人都到庵庙集合以防石井社来将蓬洲社碑推倒。其点燃礼炮后聚集了二三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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