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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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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甲、许某乙等犯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1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2、被告人许某乙供述,其是石井社的庵头家。事发当天村民拿的安全帽和水管是许某甲提议买的。2013年9月9日或10日上午,许某甲到庵庙说起石井社一定要团结,要有所准备,去买一些钢水管和安全帽,到时候可以跟蓬洲社

2、被告人许某乙供述,其是石井社的庵头家。事发当天村民拿的安全帽和水管是许某甲提议买的。2013年9月9日或10日上午,许某甲到庵庙说起石井社一定要团结,要有所准备,去买一些钢水管和安全帽,到时候可以跟蓬洲社斗,“吃死”蓬洲社。后来许某甲联系林某丙和许某戊去买水管,并叫许某丙、许某己去买安全帽,过后其有催林某丙买水管。10月2日,许某甲让其召集理事会成员开会,会上许某甲说如果镇里第二天解决不了社碑的问题,就要准备和蓬洲社拼。到时大家统一到戏台拿钢管,到庵庙拿帽子,不行就将社碑推倒,并交代大家通知各自的亲朋好友次日不要外出,都到庵庙前集合等待处理。10月5日晚,其按许某甲的指示联系林某丙和许某戊连夜把石井村民打架用的水管焊接在池塘边上。10月6日早上,许某甲打电话让其通知理事会成员开会,许某甲交代大家要说帽子是为了防止过节抬神受伤而准备,钢管是焊接做池塘栏杆用。其还听说是许某丁叫村里的妇女去捡石头,不去捡就一家罚款1000元。

3、被告人许某丙供述,其是石井社庵庙理事会副理事长,也是理事会出纳。针对蓬洲社碑的问题,有开过两次理事会。第一次是2013年9月10日前后,许某甲提议不管是为了焊接池塘围栏还是因社碑问题要与蓬洲社拼,石井社需要准备工具,买来水管如果要打架可以拿出来用。因为听说蓬洲社已经准备好铁珠子要跟石井社打架,其提议买帽子,大家都同意。过后水管是许某甲、许某乙交代林某丙、许某戊买来切的。其交代许某己去买帽子,统一蓝色,便于打架时区分,第一次买了200顶,后来怕不够,其又交代许某己再买100顶。第二次是10月2日晚上,会上好几个人说第二天镇里如果没能解决好社碑问题,就要跟蓬洲社拼,而且要打赢,不然以后会被欺负,并且决定会后各自通知村民次日不外出,到庵庙集中等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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