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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禁杆划伤人 法院判定物业公司需担责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6-13
摘要:小区门禁杆划伤人 法院判定物业公司需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 (鲁维佳 扬扬)  为方便车辆出入管理,不少小区都在大门处设置了门禁杆,由保安操作升降。可正是这生活中常见的门禁杆,一旦闯了祸,责任该由谁承担?6月12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对这样一起门禁杆划伤行人的健康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的65%共计七百余元。

  赵先生所工作的公司在郑州一家小区内。小区大门设置了门禁杆,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刷门禁卡通过,行人则在保安人员的指引下从机动车门禁杆的缝隙中通过。

  今年3月的一天早上,赵先生在像往常一样从门禁杆的缝隙中通过机动车道时发生了意外,未等赵先生安全通过,赵先生后方就驶来了一辆轿车,档杆提前升起,划伤了赵先生面部。据当值保安事后回忆,由于当时正值早高峰,加之小区住户较多,来往的行人车辆越来越多,自己一时操作不慎,提前按动了按钮,这才导致赵先生受了伤。

  经过治疗后,赵先生的赔偿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他多次找到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协商,被对方以赵先生受伤系自身原因导致、物业管理方没有过错等理由拒绝。

  无奈之下,赵先生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九千余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向其作出书面道歉。

  法庭上,赵先生称,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严重漏洞,且自己受伤是由于物业公司所聘用的小区门卫的不当行为所导致的,物业公司对赵先生的受伤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物业公司则表示,赵先生的受伤系因其未遵循人车分流的通行规则,在其从机动车道通过时,正好有小区业主车辆通过,升降杆抬起所引发的,其所受伤害与物业公司无关,物业公司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赵先生的损失,赵先生应自行承担自己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

  惠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未妥善履行管理义务,导致原告赵先生受伤,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赵先生作为成年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从机动车道通行,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亦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本案情况,酌定被告物业公司对原告赵先生损失承担65%的赔偿责任。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