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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地产建筑有限公司与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刘贤及梁伟炳、顺德市信德房地产总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9)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7
摘要:应予明确,大正公司与圆明园公司所签订的《合作合同》、《9·12补充合同》、《9·27补充合同》、《1·19补充合约》等合同,以大正公司转让澳门金融中心物业权益,由圆明园公司为大正公司建设并交付同等价值的楼宇物

应予明确,大正公司与圆明园公司所签订的《合作合同》、《9·12补充合同》、《9·27补充合同》、《1·19补充合约》等合同,以大正公司转让澳门金融中心物业权益,由圆明园公司为大正公司建设并交付同等价值的楼宇物业为基本内容。双方关系虽名为合作开发,但并无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内容,实际上是特殊的以物易物合同,属房屋买卖合同范畴。上述合同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合同义务。

如前所述,大正公司已依约向圆明园公司转让澳门金融中心物业及南进公司股权,而圆明园公司一直未向大正公司交付圆明园花园别墅二期的公寓、别墅,且将本应交付大正公司的房屋予以销售,导致不能向大正公司履行交房义务。按照双方《合作合同》,任何一方如因其内部的人为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构成严重违约。现无证据表明圆明园公司不依约交付房屋并非基于内部人为原因,圆明园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大正公司因圆明园公司严重违约要求解除《合作合同》与《9·12补充合同》,理由充分,应予支持。同时,按照双方《合作合同》,严重违约一方必须对对方的损失予以双倍的赔偿。因圆明园公司严重违约,大正公司有权收回相当于港币4.38亿元的澳门金融中心物业,并有权收取圆明园花园别墅二期的公寓、别墅以作赔偿。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生效判决已判决圆明园公司等主体将澳门金融中心物业返还大正公司一方。实际中,圆明园公司私自将建设的圆明园花园别墅二期房屋销售,不可能再向大正公司交付双方约定的40座公寓和3座别墅,也不存在交付同等条件下、同建筑面积、同建筑标准、同装饰标准的其他楼宇的条件。此种情况下圆明园公司宜采取承担违约金的方式对大正公司予以赔偿。应予明确,法律以公平公允为基本价值,并由此构建社会秩序。圆明园公司虽已构成严重违约,但对双方利益仍应予以妥当平衡以求公允。双方《合作合同》的本意是对澳门金融中心物业和圆明园花园别墅二期物业各估价港币4.38亿元进行双倍赔偿,该双倍赔偿本身即包含市场经济下交易失败时对大正公司预期利益的赔偿,大正公司主张圆明园公司按现行市场价格支付同等条件下、同建筑面积、同建筑标准、同装饰标准的其他楼宇的价款作为违约赔偿,系在追求额外商业利益,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圆明园公司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确定为港币4.38亿元为宜。该港币4.38亿元既作为违约金,大正公司再主张就此计算利息缺乏依据。但同时必须强调,商业以诚实信用为基本准则,无诚实信用则无交易秩序,亦无公平可言。本案诉讼中,圆明园公司在自身违约的情况下,一方面私自销售本应交付给大正公司的房屋,另一方面又通过迟延进行诉讼行为、提出无合理依据的申请或异议、提交不具可采性的证据等方式影响和妨碍诉讼的进行,在合作过程和诉讼过程中又签订、提交《12·14补充协议》、《8·28协议书》谋求不当利益,既与诚实信用要求明显相悖,又增加了司法审理难度,在客观上加大了违约后果,对大正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更大损害,圆明园公司应就其上述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综合考虑相关情况与经济因素,一审法院酌定圆明园公司在港币4.38亿元违约金的基础上另向大正公司赔偿港币1亿元作为违约赔偿。

圆明园公司依据《8·28协议书》和《合作合同》向大正公司提出反诉,认为大正公司违反《8·28协议书》或《合作合同》,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刘贤、梁伟炳以及信德总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前所述,圆明园公司拒不向大正公司交付圆明园花园别墅二期房屋,已构成严重违约,大正公司依约向圆明园公司转让澳门金融中心物业及南进公司股权,不存在违约,故圆明园公司以大正公司违反《合作合同》构成严重违约为由要求大正公司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圆明园公司虽同意解除《合作合同》,但系以大正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要求解除,与大正公司请求解除《合作合同》的理由并不相同,对圆明园公司以大正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解除《合作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同时,《8·28协议书》未经审批并未发生效力,又存在重大效力瑕疵,双方均未实际履行该协议,双方并以实际行为放弃了该协议,因此不存在大正公司违约的问题。圆明园公司以大正公司违反《8·28协议书》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大正公司赔偿人民币129133474.25元缺乏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其要求刘贤、梁伟炳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信德总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亦无依据,不予支持。既然圆明园公司违反保密要求,大正公司又明确不认可《8·28协议书》,双方已实际放弃《8·28协议书》,圆明园公司再以大正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解除《8·28协议书》,亦不能得到支持。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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