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就是替名代理的情形,就是我只注重使用的名称。这种情形是什么呢?譬如说,特别适用什么信件的往来啊,或者是用电话的方式啊,甚至于在网路上的买卖、拍卖,什么意思?我们讲最典型的例子。现在常常电视上有那种电视频道的购物,对不对?然后还有我知道特别是我们人大有很多这种邮购、网购的,每天中午有个定点,大家都去里面领东西,对不对?那么你是甲,然后你用了一个乙的名字,然后你去网购。对于出卖人来讲,他是要跟谁缔约,当然是要认定那个名称。今天你是甲,你登记了一个乙的名字,这种情形之下,你把乙的资料全部给了他,他要把东西交给谁?他当然不是交给甲,因为甲从来没有出现过。它完全注重的名称,这个我们称为叫所谓的替名代理。从契约的相对人来判断,到底真正他的契约当事人是谁?这种情形之下,当你没有被授权的时候,它的法律效果会有这两种情形来做判断。那么这是在德国法的一个说法。 那么同样的呢,我手边还有一些奥地利的资料。奥地利法也是一样,在理论上,也是跟德国法的说法是一致的。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之下,是要需分这两种情形的。那么区分这两种情形就是必须要看看,到底你注重的是什么?契约相对人所注重的是当事人本身还是它的名称?这种情形之下来判断契约当事人的情形。这是奥地利的一个教授所写的教科书上面,2007年的这样的情形。那么事实上还有一个,用一个很好的例子来给各位解释一下。那么我相信这里大家应该都知道,可能这个电影大家也应该看过,我们在台湾翻译成叫新娘百分百。不过我想这个故事情节,大家应该都知道,那么在英国小镇一个书店的小老板,就是一个默默无名的人,然后认识一个大明星,两个人发生恋情这种情形之下。如果你看过这个电影的话,你应该一定会有印象,就是女主角跟男主角她讲过一句话,她说我到饭店去住宿,我从来都不用我自己的名字,她怕麻烦,她都用一些卡通名字。我不知道看过的人有没有这个印象,她用一些什么小鹿斑比等等这样的一个名字去投宿,去住宿在饭店里面。到后来,那个男主角要去找她的时候,去找女主角的时候,去问饭店前台的服务员,说今天晚上有没有小鹿斑比来住宿?这个意思就是说,你可能没有用你的名字,但是问题是到结帐的时候,难道这个饭店会去跟小鹿斑比要钱吗?当然不是的。对饭店来讲,昨天晚上那个住宿的客人才是我真正要缔约的人。我不管你用了什么名称,你去用了谁的名称,你是不是得到他的同意。我不管。这种情形之下,我不会说 到最后我要去跟你结帐,你说要我去找那个某某人,因为昨天晚上签字的那个名字是他的。在这里,虽然说可能在契约上面的名字用的是他的名字,但实际上对相对人来讲,对饭店的业主来讲,我才不在乎呢!我在乎的是那个真正在我这儿住宿的那个人。所以我们说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一般认为说这个契约当然是有效的,而且行为人必须要按照这个契约来履行契约义务。这是我们说在冒名代理的时候。 OK,另外一个也是一个蛮棒的电影,我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过。方法是不一样的。这部片子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片子,每次电视上在演这个片子的时候,我真的是欲罢不能,这个片子我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了。那是在讲一个银行家,非常成功的一个企业家,不幸的是他卷入了他妻子的被害,他妻子被杀了,被杀了之后,然后被误判是他所杀害,所以他入了监狱这样的情形。入监狱服刑后,典狱长要他帮忙去处理他的债务。帮他洗钱,怎么办呢?洗钱的话,钱要存到哪里?存到银行里面。他就用了一个帐户的名字,当然不是用那个典狱长的名字去存那个钱。那么这个黑人叫什么呢,叫Morgn freeman。Morgn freeman这个名字是非常棒的名字,freeman当然各位应该知道,自由人嘛,对不对。Morgn这个字啊,事实上这是跟德国字很相近。这应该是个德文字,Morgn是明天的意思,明天是自由人,对黑人来讲,那是一个非常棒的名字。那么这个Morgn freeman就问他说,说你存的那个钱,到底是存到谁的名字里面。他讲了一个名字,对不对,他说这个人是谁,他说这个人不存在。这个是他虚拟的他创造出来的一个人。然后用这个人的名字去存的那笔钱。就是那个黑钱,他帮他洗的那个黑钱。到后来他在狱里面知道杀害他妻子的凶手被抓住了。但是 典狱长因为他知道太多事情,所以没有让他能够出来。所以他就逃狱,逃狱成功了。然后他就去领了一笔钱,就是那个虚拟的人。然后他就提出所谓的什么健保卡,他就提出来。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对银行来讲,那笔钱到底是谁的。银行说当然是看名字了。我不管钱是谁存进来的,反正只要是在这个名下,那么只要用这个名字的人,那么那个钱就是你的。所以你只要提出证明说你是这个人,那么钱就是你的。什么意思?我只在乎那个名称,我不管你当初是谁来存钱的或者什么样的情形,你要来领钱的时候,那么就是这个名称,你必须要去证明你就是这个名称的人。然后你可以领取这个钱。那么这是我们说所谓替名代理的一种情形。你根本没有得到他允许的情况之下,然后用了他的名称去为行为。那对相对人而言,我就是跟用这个名称的人缔约。这种情形之下我们称为替名代理。那么这是两个不同的,一个冒名的代理的,一个替名代理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