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与语言表达的逻辑性_朝霞满天(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17-07-31
摘要:这里包括两个判断:前一个判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只有这一个标准,不能有别的标准;后一个判断又说“革命理论也是标准”,这就是说不只一个标准。这两个判断显然是互相矛盾,这种矛盾反映了

这里包括两个判断:前一个判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只有这一个标准,不能有别的标准;后一个判断又说“革命理论也是标准”,这就是说不只一个标准。这两个判断显然是互相矛盾,这种矛盾反映了说话人思想的混乱。由此可见,矛盾律的实质就是排除思维中和语言表达上的自相矛盾。它告诉我们,无论使用概念还是作出判断,都要首尾一贯,前后一致。这对于我们正确的进行思维和表达思想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三、 排中律

排中律是使思维和语言表达保持明确性的一条规律。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谈到革命人民应该如何 对付国内反动派的时候说:“或者把老虎打死,或者被老虎吃掉,两者必居其一”,“我们要学景阳冈上的武松”。这是对排中律的一个形象生动的说明,也是运用排中律的一个典型例子。如果有一个人说,“我既不想把老虎打死,也不想被老虎吃掉”,那他就是违反了排中律。

排中律要求,对同一个事物,在真与假、是与非之间不能两者都否定;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否定,而要作出不是这个就是那个的明确的选择。排中律的公式是:甲或者是非甲。

我们在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的时候,如果对事物的性质没有明确的认识,分辨不清真假是非,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不敢或不想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回避矛盾,就会作出含混不清的判断,就会违反排中律。比如下面这句话:

*我认为,这篇文章的观点不能说是全面的,不过,也不能说它是片面的。

一篇文章的观点,要么是“全面”的,要么就是“片面”的,两者必居其一。这里既否定它是“全面”的,又否定它是“片面”的,说这话的人所作的判断意思含混不清。这就是违反排中律。

违反排中律的另一种情况是: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全都否定,不作明确的选择,态度暧昧,模棱两可。比如,某工厂领导干部开会,讨论采用什么方式选举车间主任,有发言:

*这次选举不外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一是投票。协商的办法不能充分体现大家的意志,恐怕不合适,投票选举过去没搞过,可能出偏差,我看先别用这办法。

在这里,“协商”和“投票”是两种互相矛盾的办法,二者必须选择一种。可是,发言的这位同志对两种办法都采取否定态度,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使人无法了解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从逻辑上说,这就是违反了排中律。

由此可见,排中律的实质就是排除思维是和语言表达上的含混不清、含糊其辞和模棱两可。遵守排中律可以 保证我们在思考问题和说话写文章的时候观点明确,态度鲜明。

四、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使思维和语言表达保持论证性的一条规律。

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常要对事物作出判断,用判断表示我们的看法和主张。这类表示自己看法和主张的判断,一般称为论断。

充足理由律要求,任何正确的论断都要有充足的理由。它的公式是:所以甲,是因为乙。

充足理由律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具体内容:

第一、支持论断的理由必须是真实的。理由一般有事实和道理两种,事实必须是确实的,道理必须是正确的。如果用作理由的事实是虚构的或者与客观实际有出入的,用作理由的道理是错误或是尚待证明的,那么,这样的事实和道理就不是真实的理由。比如下面说段话:

*普通工人农民在科学技术上不可能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重大发明创造的都不是普通工人农民。没有高深的书本知识,要在科学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是不可能的。

这段话包括一个论断和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是“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重大发明创造的都不是普通工人农民”。只要懂得一点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就会知道,许多重大发明创造正是出自普通工人农民。有人曾经收集了二百年来机械、电气技术史上四十一个主要发明家的材料,证明其中大多数发明家都是从劳动人民中产生出来的。可见,这第一个理由是虚构的,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第二个理由是“没有高深的书本知识,要在科学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是不可能的”。这也是错误的。我们知道,书本知识固然重要,但是,实践出真知。许多重要的发明创造是生产者在实践中经过深入观察和反复实验取得的。因而,不能说没有高深的书本知识就一定不可能有重大的发明创造。这第二个理由所讲的道理是错误的。经过这样分析,我们看到,支持论断的两个理由,一个是虚构的的事实,一个是错误的道理,都不是真实的,所以,前面的论断就不能让人信服。这就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第二方面的内容是:理由和论断之间必须有逻辑联系。看下面的例子:

*我们车间第三季度的产值计划一定完成得不好,因为这两个月我们 狠抓了产品质量。

这里,说话的人作出的论断是“第三季度的产值计划一定完成得不好”,他举出的理由是:“我们狠抓了产品质量。”“狠抓了产品质量”是事实,是真实,但是,它却不能成为上面那个论断的充足理由。说“狠抓了产品质量,就要影响产值计划的完成”,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这在逻辑上说,就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由此可见,充足理由律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使我们的思想具有论证性,使我们在思考问题和说话写文章时不犯言之无据、理由虚假和强词夺理的逻辑错误。

以上我们分别介绍了形式逻辑的四条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我们的思维和语言表达符合这四条规律就具有 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和论证性,掌握了这些规律,我们 在思考问题和说话写文章的时候,就可以自觉避免和纠正东拉西扯、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和言之无据等等逻辑错误。

这四条规律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和前面我们所讲的使用概念、作出判断和进行推理时应该遵守的具体规则是相一致的。我们要把这四条规律和前面讲过的若干具体规则联系起来领会、掌握和运用。

责任编辑: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