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至12日,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在院里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精准扶贫,法律何为”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由姚曙明老师与王熹老师带队,队员由谭丹、文明、刘祖芳、钟志生、黄安琪、陈善灿、胡思梦、周颖、胡小芳等15位同学组成。17位师生组成了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茶陵的贫困村,开展为期10天的调研,调查农村中存在法律问题。
7月2日上午,带队老师与全体队员出发前在法学楼合影。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处处长李正军老师、法学院党委朱颖副书记也在百忙之中为我们送行。领导的关怀与鼓励,炎炎烈日下带来了几许清凉。
7月2日下午,我们一行到达茶陵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在茶陵县法制办,我们留下一个小分队协助法制办整理\收集全县各单位分管法制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工作看起来简单,但是实际的操作比想象的困难得多。 我们的队员周颖同学深有感悟:“在这短短的几天,我学到了与人沟通的方式和技巧,例如如何上传下达、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别人愿意把自己的信息告诉你等等。这些工作虽然常见,但也最能考验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和情商水平。下乡的这几天,学到的不仅是如何做事,更是如何做人!”同学们的感悟是不是颇有几分深刻?
志愿者队伍深入茶陵县一心村各个村民小组,与革命老区的老乡们深入交流。同学们主要就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图中的爷爷奶奶都有70多岁了,孩子们都在外地工作,平时就老两口在家。而这种情况,在山区非常普遍。如何让留守老人过一个安乐的晚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农村问题。
我们在一心村的调研,得到了村委会张主任的大力支持。张主任详细介绍了一心村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几年来村里的变化,并就本村脱贫工作、党建工作与同学们展开讨论。张主任表示愿尽最大努力协助同学们完成此次实践活动,并提供村广播站供同学们进行普法活动。在讨论中,姚曙明老师就精准扶贫谈了一些自己看法。姚老师结合几天的调查指出,农村脱贫需要外界的输血,但更需要造血,同时也需要止血。村委会作为农村自治组织,应当在农村移风易俗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制止丧事、婚嫁大操大办,防止因丧、因婚致贫、返贫。
7月4日,利用湖口镇赶圩的机会,在湖口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们在闹市区摆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个上午下来,有十多个群众向我们咨询法律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的处理等。当然也有民众向我们吐槽,如图中的这位妇女,就认为在精确扶贫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贫困户认定不准,社会、国家对农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帮扶差别太大,扶贫政策不透明等问题。针对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我们一一做了分析,得到了村民的认同,对于政策上的一些问题,我们也许只能作为倾听者。姚曙明老师也向村民们表示,对于老乡们存在的法律问题,湖南工业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咨询活动快要结束时,一个六年级的小朋友走过来问了两个高大上的问题: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文化?姚曙明老师用比较通俗的语言向图中的这位小朋友做了解答,法律就是一种规范,告诉人们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就像你们小学生守则,要求你们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文化是相对于自然而言的,就像我们茶陵的洣江,它每天在流动,这是一种自然存在,但我们在江上修一座桥,相对于流水而言,桥就是一种文化。看着孩子那似懂非懂的眼神,姚老师对自己的回答也颇有几分怀疑。希望孩子自己慢慢去领会吧。但我们相信,孩子这么好思,总有一天他也会有自己的答案。 在调研中,我们还主办了几场法律知识抢答赛,多才多艺的同学们还为一心村的村民带来了文艺晚会。同学们的舞蹈《小苹果》、歌曲《为了谁》、《感恩的心》,《歌唱祖国》都赢得了乡亲们的热烈掌声。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村民们积极参与,同学们还邀请了小朋友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精彩的节目使得现场气氛活跃,为这些留守老人与儿童带来了一丝快乐与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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