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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与语言表达的逻辑性

来源:碧水蓝天 作者:碧水蓝天 发布时间:2017-07-31
摘要:学人 形式逻辑 定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与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在思考总是和表达思想的时候,要正确的使用这些思想形式,并使之符合逻辑思维的这些基本要求,就必须遵守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人们在进行正确的思维的进修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共
学人 形式逻辑 定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与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在思考总是和表达思想的时候,要正确的使用这些思想形式,并使之符合逻辑思维的这些基本要求,就必须遵守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是人们在进行正确的思维的进修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共同准则,无论使用概念、作出判断、进行推理,都必须遵守它。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有四条,这就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其中,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是十七世纪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总结出来的十七世纪哲学家,充足理由律是从十七世纪哲学家莱布尼茨总结出来的。这些规律是从人们逻辑思维的实践中概括出来又在实践中得到证明的,反过来,它又对人们的思维活动起着制约和指导的作用。正面我们就对这四条规律作些简要的介绍,同时说明这四条规律与语言表达的逻辑性的关系。 一、 同一律 同一律是使思维和语言表达具有确定性的一条规律。 我们先看一个例子。有一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在我们国家里,劳动是光荣的,不劳动者不得食。为了更好地了解生产,组织生产,指挥生产,领导干部和科室人员更应该定期到车间和班组参加劳动。长期脱离劳动,就要犯. 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读到这里,我们会感到这段话里,作者四次使用了“劳动”这个概念;在“劳动是光荣的”、“不劳动不得食”这两句中,“劳动”所指的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而在后面“领导干部和科室人员更应该定期到车间和班组参加劳动”、“长期脱离劳动,就要犯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这两句当中,“劳动”所指却只是体力劳动了。这就是说,在同一段话里,“劳动”这个概念的含义不同,在上下文里没有保持同一个确定的内容,这就造成了意思上的混乱。在逻辑上,这叫“偷换概念”,也就是违反了同一律。同一律要求 ,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想必须保持同一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一个概念必须保持确定的同一内容,不能任意变更;(二)一个论题也必须保持同一性,不能任意转换。同一律的公式是:甲是甲。 上面举的例子就是在使用概念的时候没有保持同一内容,同一段话里,也就是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劳动”这个概念指的不是同一事物,这就是违反了同一律。前面我们讲直言判断的规则的时候,曾经举过这样一个例子:*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他是群众,所以他是真正的英雄。 在这个三段论中,“群众”这个概念也没有保持同一内容,前一个“群众”是指亿万群众组成的整体,后一个“群众”是指某一个人。由于违反了同一律,而造成推理上的“四概念错误”。 我们知道,概念通过词语来表达的。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个词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这在词汇学上叫“多义词”。为了保持概念的同一性,说话写文章的时候,使用多义词要特别谨慎细心。一段话或一段文章中,一个词的词义要保持一致。这也就是说:在一段话或一段文章中,如果一个词语表达某一个概念,它就必须都表达这一个概念,不能同时表达两个或几个概念。同一律的第二方面的含义是说,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论题也必须保持同一性,不能任意转换。有一本讲逻辑的书引用了一段文章作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这个例子很有代表性,这里转引如下:*在新诗创作中,有人往往片面强调“景色”,在写景时堆砌一大堆华丽的词藻,使景色描写游离于主题之外。这样的景物描写丽则丽矣,却不真实,也不感人。其实,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决无共同的感情和语言,因而也没有什么可供共同欣赏的景色。这段话的思路显然是混乱的。这里我们且不去评论其中的观点是否正确,我们只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它怎样违反了同一律。短短的一段话,几次转移话题。开始,说的是写景与主题的关系;没说几句,又去说景色描写的真实性问题;刚话题引出来,忽而又扯到了什么“景物描写的阶级性”总是上去了。东拉西扯,让人不知所云。这是一个违反同一律、任意转换论题的典型例子。论题保持同一,不能任意转换,表现在语言表达上就要求一席话或一段话、一篇文章或一段文章都要有中心,都要围绕一个中心展开,而不能东拉西扯。由此可见,在思维过程中遵守同一律是非常重要的。掌握了同一律,我们就可以自觉地保持思维的确定性,要思考什么就思考什么,要谈论什么就谈论什么,要论述什么就论述什么;无论想问题、说话、写文章,都有确定的内容,明确的中心,而不能忽东忽西。以致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二、 矛盾律 矛律是使思维和语言表达保持一致性的一条规律。 我国古代思想家韩非的著作<<韩非子>>里有一个著名的寓言故事,叫“自相矛盾”,说的是有一个卖矛又同时卖盾的人,他夸口说:“我的盾非常坚固,什么东西也不能刺穿它。”一会儿,他又夸口说:“我的矛非常锋利,什么东西都能被它刺穿。”别人问他:“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该怎么样呢?”那人无话可答了。这则寓言生动地说明了矛盾律的道理。矛盾律要求,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不能既肯定它是这个,又肯定它是那个,或者既肯定它是这个,又否定它是这个。矛盾律的公式虽:甲不是非甲。我们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如果违反了矛盾律的这些规定,就会出现“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这类错误主要表达为两种:一种是运用概念上的自相矛盾,也就是对于同一事物,对于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同时使用两个互相矛盾的概念去表示它。比如下面这句话:*这个厂最近改进建立了奖励制度。 既说是,“改进”,又说是“建立”、“改进”和“建立”这两个概念同时用在这里是矛盾的。要么是在原有基础上“改进”,要么是原来没有,新“建立”,“说改进建立了奖励制度”,就形成了自相矛盾。在语言中有不少反义词或含义相悖的词,它们多数都表达一对矛盾概念或对立概念。我们说话写文章,在同一方面谈到同一对象时,如果同时使用一对反义词或含义相悖的词,就会造成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违反矛盾律的另一种情况是,对同一个事物同时作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比如,在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中,有人这样说:*应该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过,革命理论也是检验真理的重要标准。 这里包括两个判断:前一个判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只有这一个标准,不能有别的标准;后一个判断又说“革命理论也是标准”,这就是说不只一个标准。这两个判断显然是互相矛盾,这种矛盾反映了说话人思想的混乱。由此可见,矛盾律的实质就是排除思维中和语言表达上的自相矛盾。它告诉我们,无论使用概念还是作出判断,都要首尾一贯,前后一致。这对于我们正确的进行思维和表达思想都是有重要意义的。三、 排中律 排中律是使思维和语言表达保持明确性的一条规律。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谈到革命人民应该如何 对付国内反动派的时候说:“或者把老虎打死,或者被老虎吃掉,两者必居其一”,“我们要学景阳冈上的武松”。这是对排中律的一个形象生动的说明,也是运用排中律的一个典型例子。如果有一个人说,“我既不想把老虎打死,也不想被老虎吃掉”,那他就是违反了排中律。排中律要求,对同一个事物,在真与假、是与非之间不能两者都否定;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否定,而要作出不是这个就是那个的明确的选择。排中律的公式是:甲或者是非甲。 我们在思考问题和表达思想的时候,如果对事物的性质没有明确的认识,分辨不清真假是非,或者由于种种原因,不敢或不想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回避矛盾,就会作出含混不清的判断,就会违反排中律。比如下面这句话:*我认为,这篇文章的观点不能说是全面的,不过,也不能说它是片面的。 一篇文章的观点,要么是“全面”的,要么就是“片面”的,两者必居其一。这里既否定它是“全面”的,又否定它是“片面”的,说这话的人所作的判断意思含混不清。这就是违反排中律。违反排中律的另一种情况是:对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全都否定,不作明确的选择,态度暧昧,模棱两可。比如,某工厂领导干部开会,讨论采用什么方式选举车间主任,有发言:*这次选举不外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一是投票。协商的办法不能充分体现大家的意志,恐怕不合适,投票选举过去没搞过,可能出偏差,我看先别用这办法。在这里,“协商”和“投票”是两种互相矛盾的办法,二者必须选择一种。可是,发言的这位同志对两种办法都采取否定态度,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使人无法了解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从逻辑上说,这就是违反了排中律。由此可见,排中律的实质就是排除思维是和语言表达上的含混不清、含糊其辞和模棱两可。遵守排中律可以 保证我们在思考问题和说话写文章的时候观点明确,态度鲜明。四、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使思维和语言表达保持论证性的一条规律。 在日常生活中、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常要对事物作出判断,用判断表示我们的看法和主张。这类表示自己看法和主张的判断,一般称为论断。充足理由律要求,任何正确的论断都要有充足的理由。它的公式是:所以甲,是因为乙。 充足理由律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具体内容: 第一、支持论断的理由必须是真实的。理由一般有事实和道理两种,事实必须是确实的,道理必须是正确的。如果用作理由的事实是虚构的或者与客观实际有出入的,用作理由的道理是错误或是尚待证明的,那么,这样的事实和道理就不是真实的理由。比如下面说段话: *普通工人农民在科学技术上不可能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重大发明创造的都不是普通工人农民。没有高深的书本知识,要在科学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是不可能的。这段话包括一个论断和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是“在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重大发明创造的都不是普通工人农民”。只要懂得一点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就会知道,许多重大发明创造正是出自普通工人农民。有人曾经收集了二百年来机械、电气技术史上四十一个主要发明家的材料,证明其中大多数发明家都是从劳动人民中产生出来的。可见,这第一个理由是虚构的,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第二个理由是“没有高深的书本知识,要在科学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是不可能的”。这也是错误的。我们知道,书本知识固然重要,但是,实践出真知。许多重要的发明创造是生产者在实践中经过深入观察和反复实验取得的。因而,不能说没有高深的书本知识就一定不可能有重大的发明创造。这第二个理由所讲的道理是错误的。经过这样分析,我们看到,支持论断的两个理由,一个是虚构的的事实,一个是错误的道理,都不是真实的,所以,前面的论断就不能让人信服。这就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的第二方面的内容是:理由和论断之间必须有逻辑联系。看下面的例子: *我们车间第三季度的产值计划一定完成得不好,因为这两个月我们 狠抓了产品质量。 这里,说话的人作出的论断是“第三季度的产值计划一定完成得不好”,他举出的理由是:“我们狠抓了产品质量。”“狠抓了产品质量”是事实,是真实,但是,它却不能成为上面那个论断的充足理由。说“狠抓了产品质量,就要影响产值计划的完成”,这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这在逻辑上说,就是违反了充足理由律。 由此可见,充足理由律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使我们的思想具有论证性,使我们在思考问题和说话写文章时不犯言之无据、理由虚假和强词夺理的逻辑错误。以上我们分别介绍了形式逻辑的四条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我们的思维和语言表达符合这四条规律就具有 确定性、一致性、明确性和论证性,掌握了这些规律,我们 在思考问题和说话写文章的时候,就可以自觉避免和纠正东拉西扯、自相矛盾、模棱两可和言之无据等等逻辑错误。这四条规律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和前面我们所讲的使用概念、作出判断和进行推理时应该遵守的具体规则是相一致的。我们要把这四条规律和前面讲过的若干具体规则联系起来领会、掌握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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