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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静如水:法治思维才是破解为官不为的根本之道 _沉静如水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沉静如水 发布时间:2017-07-29
摘要:法治思维才是破解为官不为的根本之道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官不聊生”的说法一度在官场流行,随之而来的为官不为的现象开始蔓延。它降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消解政府的公信力,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习近平指出,当前

法治思维才是破解为官为的根本之道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官不聊生”的说法一度在官场流行,随之而来的为官为的现象开始蔓延。它降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消解政府的公信力,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因素。习近平指出,当前干部队伍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对这个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把情况搞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对策想明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整治为官不为问题,靠思想教育,更要靠法治手段,而且最终“还是法制靠得住”。

  明晰官员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要用法律的形式让每一个官员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里,应当承担哪些职责,要让他知道“这个活就应当我来做”。首先要通过法律法规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能权限,减少同一事项由多个部门参与管理的“九龙治水”局面,从制度上解决“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的弊端。在详细规定行政机关法定职能权限的基础上,还应明确具体行政行为的施行条件和程序,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权责一致。有了权力就有了责任,责任没有尽到就要追究你的责任。落实有权必有责并开展有效问责,是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重要途径。行政机关执掌着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权力,这些权力都对应着一定的责任。只有用法律法规来明确权与责的界限,让权力对应的责任更为清晰,并依此进行问责,才能有效防止为官不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让为官不为者行不通、坐不稳、没前途。

  推行阳光行政,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行政行为只有公开透明,才能受到有效监督,才能倒逼行政行为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处理行政事务过程中,要让群众监督无处不在,督促党员、干部远离懒政、怠政。为此,应将行政机关的职能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为官不为甚至违法行政行为,让为官不为者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沉静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