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设立中公司及其法律地位——公司法解读
来源:上海律师陆欣 作者:上海律师陆欣 发布时间:2017-07-06
摘要:法规解读 何谓设立中公司及其法律地位——公司法解读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开始制订章程时起至公司设立登记完成前的公司雏形。设立中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当然没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解决公司设立纠纷中各方责任的分配,不可避免地涉
法规解读 何谓设立中公司及其法律地位——公司法解读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开始制订章程时起至公司设立登记完成前的公司雏形。设立中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当然没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解决公司设立纠纷中各方责任的分配,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设立过程之中的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成立后才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设立中的公司因为还未登记成立,法律还未赋予其独立的“人”的资格,设立中的公司处于怎样的法律地位,能否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设立中的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但是已经具有民事主体的一些特征,有了事务执行机关,有了事务执行机关的共同行为准则,有了一定的财产等。这些特点都使得设立中的公司具备一定的权利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发起人作为设立中公司的事务执行机关,对外代表其进行创立活动,当公司合法成立时,由于设立中的公司与成立后的公司的实体同一,发起人由于代理设立中公司所为的创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当然归属于成立后公司;如果公司设立失败,那么设立中的公司应视为合伙,发起人的协议视为合伙协议,由设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按照合伙的规定由发起人对第三人负个人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未发生成立的结果时,发起人自行承担设立行为产生的义务,如果公司成立,则由公司承继设立行为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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