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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种英雄主义_莫大可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耕思辑录 发布时间:2017-06-23
摘要:首发于个人公众号:所以所由所安 只有一种英雄主义 一 英雄是什么样子的呢? 三头六臂?七十二变?五行大山压不住猴哥猴哥?大智大勇,单刀赴会?千军万马,七进七出? 这都是,可,这离我们都太远了。近一点的,能做到,能当做榜样模仿的呢? 人可能会随

首发于个人公众号:所以所由所安

只有一种英雄主义

英雄是什么样子的呢?

三头六臂?七十二变?五行大山压不住猴哥猴哥?大智大勇,单刀赴会?千军万马,七进七出?

这都是,可,这离我们都太远了。近一点的,能做到,能当做榜样模仿的呢?

人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影响而变得猥琐起来,但不可否认的是多数人都曾有过一个做英雄的梦,只不过是太难实现了,或者根本没实现的可能,因而放弃。有次读书会,我认识的一个孩子过来问我,他想要成为一个英雄,应该怎么做?到底能不能做到?他是不是痴心妄想了。

我不可能告诉他,你就去单刀赴会、七进七出,这不现实。我能做的就是让他在有可能注定了要被百分之八九十的平凡时光加上偶尔的光彩夺目填充的人生里,尽量的还愿意去相信和践履英雄主义。不是高悬在彼岸的英雄主义,而是留在此岸的英雄主义,尘世中的英雄主义。让自己活的依然还有精气神。

关于什么样的人能算是英雄,关于英雄概念的变化,赵汀阳老师有过很精彩的论证。他认为毛泽东主席将雷锋作为英雄的形象是一个巨大的创举,他解决了一直以来英雄与普通人之间的巨大差距和不可模仿性。一个普通人在普通的工作和生活中就能够成为一个英雄,这在此前是没有过的。这可能是为数不多的关于尘世中的英雄的理论思考了。

这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今天要考虑的就技术性很多,算是从社会学的角度论证一下一个人的普通的工作怎么就成了英雄。英雄在什么时候可以被称为英雄。

我们先清理一下概念,首先是善恶。据说在宗教领域,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这个命题遭受了很大的挑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上帝创造了世界,可如果上帝是全善的,那么这世界上的恶,是从哪里来的呢?宗教哲学上为了给这个恶以一个合理的安排,称得上是绞尽脑汁。他们那些具体的论证等下次有机会我们可以深入的讨论一下。今天我还是想先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谈谈恶的问题。毕竟,无论这个恶是怎样的一个源头,这世界上有恶,已经是个事实了。那么从这个事实出发,这个社会生活中复杂的恶的产生和运作的逻辑是什么样的,就成了一个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我想跟大家围绕着一本书往开谈。这本书叫《路西法效应》,路西法本来是上帝边上的一个很受器重的天使,后来变成了一个很能作恶的恶魔。这本书的题目所要表达的意思在副标题上给出了更明确的解释:好人是怎样变坏的。就像这个叫做路西法的天使那样,从一个天使变成了一个恶魔。就是一个平常而普通的人是怎么变成了一个恶人的,尘世的恶魔。恶魔和英雄,相对的概念,这就能从一个思想层面来操作这个问题了。

一本好书总是要围绕着一个问题做深入的思考。这里我想插一句,根据我的个人阅读经验,如果你是希望对一个问题做系统的深入的思考。那小文章结集的书,我个人不太推荐,起码不首先推荐。论文集这种著作形式是可以看的,有些论文集中的名作,也是能找到一以贯之的清晰问题意识的。但当前每年大量的出版物被推到图书市场上,论文集的选择和阅读会占用大量的时间来甄别优劣,沙里淘金,总还是要慎重。学术评价体系导致了这样一个现象,谁都要养家糊口,所以,也不能苛求太多。两三篇随笔散文时评就当学术专著的情况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这类书如果你想要休闲,那自然没有问题,开心就好,如果你想要获得一种完整的思考问题的能力,就有些困难了,精力成本太高。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在读书时能尽量读几本传统意义上的书。

《路西法效应》这本书的问题线索很明显,问题的缘起主要是来自于对这样一些事情的思考。卢旺达的种族屠杀,二战时候纳粹杀犹太人,侵华日军的南京大屠杀,这些都不是能用行凶者天生就十恶不赦来解释。人们是怎样从一个不好不坏有好有坏的普通人变成一个残忍嗜杀的恶魔的。要知道,这些拿起屠刀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的就是昨天还会打招呼互问早安晚安的好邻居,那些对老弱妇孺用残忍手段虐待,把人关起来用火烧死而站在一边取乐的女人,就在几天前还在呼吁保护妇女儿童,为了女性权利而斗争呢。好和坏,善和恶从来就没有泾渭分明过,人的身上善恶好坏总是都有一些的。

如果我们把善恶定义在模糊的常识领域,定位在那个你不问我我觉得我知道,你一问我,我却说不清楚的默会的领域。那么。你简直就可以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是十恶不赦的,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每个人也都有坏的一面。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好事,也没有犯过灭绝人性的坏事。就是有平平常常的好,也有平平常常的坏,平平常常的平常人。

在那些大屠杀,种族灭绝,惨无人道的虐待囚犯,以残忍的侮辱女人为乐等等行为发生之前,干下这些滔天大恶的恶魔,也都是平平常常的平常人,他们杀的是平时互相打招呼的朋友,带着惊恐的眼神到死也不敢相信邻家的阿姨会挥舞着利器砍下她的头颅的邻家小女孩。一个平常人变成一个恶人,如果是一个个体,你还能用心理变态了一类的想法解释。如果是一个群体,那个体心理解释就没什么用武之地了。是这样的一种社会系统,以什么样的方式成批量的把平常人变成了恶棍?《路西法效应》这本书的主体是一次实验,作者通过一些手段将一群差不多的平常人,随机分成狱卒和囚犯。然后开始了对两种人的观察。实验发现,平常那些都是普通的人在成为了狱卒和囚犯之后,这个身份给他们的行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多数人所随波逐流的那个波,就是社会结构。人会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变成一个特定的人,做着特定的行为。他们并不是丧失了自己的反思能力,而是愿意投身于这样的身份确认当中去,只有在这样的身份确认当中他们才能找到自己的成就感。而这个实验的最终解决是以其中那为数不多的仅有的几个人的反思并且反抗而改变的。

当所有人的人都随波逐流的时候,你是否还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去思考你要做的事情意味着什么?

当你身边跟你一个阶层的人,如果他们是狱卒,他们总是在想方设法的要给那些囚犯点颜色看看,以便实现那个号称是“一个狱卒应该做的事”的时候,你是否敢于说不?

当你身边的囚犯都选择对狱卒的非人道的残忍的虐待沉默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为了那份潜藏在所有人心中,也包括施虐的狱卒在内的所有人内心的公平和良善而选择说不吗?

当所有人都跟你说,你那样做是没有意义的,你改变不了什么的时候,你是否还有勇气为了那个“对”而去不计后果的坚守吗?即便那个阵地上已经空无一人?

责任编辑:耕思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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