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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一镇政府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来源:民意网 作者:民意网 发布时间:2017-06-13
摘要:新闻纪实 补偿 四川彭州:一镇政府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九年前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灾难至今没合理补偿[点击查看原图]2017年6月25日,四川省彭州市红岩镇虎形村村民魏万丽传来消息称:自己去四川省政府信访局填表反映问题,红岩政府工作人员田民贵带3人截访,
新闻纪实 补偿 四川彭州:一镇政府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九年前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灾难至今没合理补偿[点击查看原图]2017年6月25日,四川省彭州市红岩镇虎形村村民魏万丽传来消息称:自己去四川省政府信访局填表反映问题,红岩政府工作人员田民贵带3人截访,拉回红岩镇非法控制我人生自由。[点击查看原图]红岩镇政府采取假协商,真限制的手段,由红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变相限制魏万丽的人身自由。他们主要是故意把赔偿标准压低,还摆出要解决问题的样子,来达到既限制魏万丽的人身自由,又给上级领导看,还不给魏万丽解决实际问题。[点击查看原图]本次当地公安派出所没有参与,但是魏万丽打了多次110,也没有得到解救。[点击查看原图]据了解,魏万丽因为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自己家40多平方米的房子倒塌,4.85亩承包土地被占用和卖掉了4.15亩。从2008年开始,魏万丽就向四川省的村、镇、市、省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彻底解决。魏万丽说,当地的村干部及其亲友的灾后补偿均已经到位,有的甚至明显超标准建造房屋,其中一人就是当地村支部书记尹显富。该人两口人还霸占三口人的4亩多土地。2010年8月份,魏万丽在当地解决无望的情况下,来到北京上访,回去之后就被当地违法拘留。后来又被拘留了五次,其中,前五次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第六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魏万丽目前身患多种疾病,生活极度困难。我们不知道魏万丽一家还要上访到多久,才能感化当地官员的心;我们不知道,当地官员还要非法限制魏万丽到何年何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建议魏万丽依法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镇政府工作人员,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7年6月7日星期三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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