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县15人在近一年时间内偷盗了群众数十头牲畜和变压器等,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彝良县法院13日开审该案,引来大批群众“围观”。 本案的15名被告人有13名来自彝良县角奎镇大马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自2015年7月5日至2016年6月6日近1年时间内,在彝良、镇雄、盐津、大关四县的11乡镇,作案32起,盗窃耕牛40头、马7匹、羊9只、变压器3台,涉案金额35万余元。为方便运输被盗物品,其中有四被告人还筹资购买一辆微型车用于作案。 2016年8月24日,被告人杨某伟在公安人员带其指认现场时,戴着手铐逃走,后迫于压力,于2016年9月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王某原以为自己已经在昭通监狱服刑可以逃避法律的严惩,没想到因本案被再次带出监狱,接受法律的审判。 庭审现场,彝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约70人参与旁听。因法庭空间狭小,彝良法院在法庭外张贴二维码供扫描上网,300余群众在法院院坝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实时收看庭审。 因案情重大,整个庭审需要两天时间,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