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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 15人受审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5-10
摘要: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 15人受审
  自2003年以来,以“王老三”、“三哥”、“三掌柜”为名号的一帮犯罪团伙,在兰州市西固区、城关区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无恶不作。1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对被告人王佐良等15名被告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审理

  在庭审中,主犯王佐良对公诉机关指控其19起犯罪事实除对2起犯罪事实承认外,其余全部不予承认。据悉,该案将预审3天。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佐良自2003年以来组织、领导被告人席宗信、米军、陈宏武、常学祖、苗承刚、杨文朝、陈文强、邓玉文、赵立超、代冰岩、邓有才、李燕、范多丞等人,在兰州市西固区、兰州新区、兰州市城关区有组织的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王佐良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席宗信、米军、常学祖、苗承刚、杨文朝、陈宏武、邓有才为骨干成员,以陈文强、邓玉文、赵立超、代冰岩、李燕、范多丞为参加者,以“王老三”、“三哥”、“三掌柜”为名号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在王佐良的领导下,多次组织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严重干扰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破坏了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00年8月4日晚23时许,王佐良纠集张军等人在西固区一茶屋内持砍刀将被害人吴某头部、手臂等处砍伤。经法医鉴定:吴某损伤属重伤二级。从2004年7月至2006年2月,王佐良等人两次因琐事殴打他人致伤。

  2011年兰州新区建设征地期间,王佐良利用永登县中川镇方家坡村村民苗某某承包的荒地,在不符合兰州新区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带领米军、陈宏武等人前往方家坡村村委会施加压力,要求获得土地补偿款。后方家坡村村委会被迫将属于村集体土地补偿款73万余元支付给王佐良。

  2012年4月至2013年5月期间,王佐良多次指使常学祖、李燕、席宗信等人组织他人赌博,抽头渔利约165余万元。

  2013年11月1日,王佐良、席宗信、米军等人将被害人王某挟持后,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方法威逼王某交待“扣点子”(赌博中一种作弊手法的简称)的方法及欠赌帐人员信息,因王某不从,期间还将王某的保暖衣物脱掉,后王某虽乘机逃脱,终因伤势严重加天气寒冷而在逃跑途中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系因全身多发性损伤合并低温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佐良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席宗信、米军、常学祖、苗承刚等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等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