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九日,腾讯董事长马化腾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学习讲座上,讲到了未来的审判工作可与人工智能合作一事,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 这个题目令人遐想不已,不妨展望一下未来。若以人工智能作为法官的助手,最起码可以在浩如烟海的法律法规中轻易查询,还可以轻松撰写法律文书,甚至还可以按以往经验来帮助审查判断证据。何乐而不为! 更令人忍不住狂想的是,若按此计划推行,再发展落去,人工智能机器人将有可能在审判机关出现,届时会取代法官审判案件。机器人能够在瞬间将所有法律法规和全国法院数十年来办过的案例扫描一遍,寻找适合的法律或相同判例作为依据及参考,做到既准确又快捷。这样,一直困扰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就可迎刃而解,大大地提高了司法工作效率, 用智能机器人代替司法人员办案,的确很新奇和令人兴奋,然而也别高兴得太早,一些新的问题是令人困惑的。比如机器人当法官的法律地位问题,司法人员以后的饭碗问题。
先从理性方面说说法律地位的问题。以法官为例,《法官法》第九条就规定了法官的任职条件,首先就得是个人,其他方面都是在“人”这个基础上的附加条件。而智能机器人呢?尽管其智慧十足,显然不是个人。这样它就不符合《法官法》的任职条件,不可能取得法官资格,开庭审判案件也就无从谈起了。当然以后真发展到了那一步,修改法律与之相适应也未可知,按目前的法律肯定不行。警官和检察官也如是,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 再从感性方面说说司法人员的饭碗问题。高科技的发展可谓一日千里,尤其是人工智能方面,更是将来重点发展创新的一个方向,假以时日,智能机器人完全可能进入司法系统。开始时当然是做些基础性的事务工作,充当一下司法辅助角色,接着呢?那就是完全取代了。这就像当年的许多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升格为高科技型一样,多少工人因此失业,但设备和产品的科技含量由此增加了,劳动生产率增大了,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也都提高了。可见,时代的需求推动着改革发展,改革必然会因触动许多人的利益而带来阵痛。 有人可能对此不以为然,认为这根本就是个伪命题,甚至说这是无稽之谈。那就睁开眼睛看看吧!只要把思维再放开点,把眼光再看长远点,就会看到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届时不单是司法人员面临这种困局,其他行业也同样要面对,甚至要更早一些面对,如家政服务行业、工业企业。 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的确是令人惊奇的,它既是人类的帮手,又带来了无穷的挑战。人们原先对它的认识并不深,自从去年人工智能阿尔法围棋〔AlphaGo〕挑战韩国高手成功后,前段时间又在乌镇战胜了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国棋手柯洁,人们便对它有了全新的认识,并自然而然地生出了一种忧虑感。因此,科技发展到了今天,我们绝不可再漠视人工智能的存在,抢饭碗的那一天真是会来临的。 当然,人工智能机器人想要完全取代司法人员,以目前对它的能力的理解,那是未能胜任的。除非以后会有一个能力上的更大飞跃,才有可能做到,但应当还需要较长时间。人类的以下几种能力它就难以学得到和做得到: 其一,人工智能只能是机械式的按预先输入的程序来作出反应,所输入的都是以往的经验知识,而司法人员每天都有可能面对不同的执法环境和不同的突发情况,有许多是没有先例可以完全照搬的,这需要临时调整、临机决断,人工智能机器人是难以做到的。 其二,人是情感动物,在不同的环境之下能够随时调整情绪和表情以适应。如司法人员除了审判办案外,还有为民服务的职责,这需要热情,需要各种情绪表达,有时还需要幽默,这些能力人工智能怎能具备?据悉人工智能学习一般的知识是较快且易,确比人类强得多,但幽默感之类的人类情感则难以学得到,一直是其短板,这是无法与人类匹敌的。 还有一点也不可忽视,我国的司法人员必须讲政治,并且还需随着时期不同而不断调整。讲政治不光是一种知识学习,更是一种政治上的价值取向,也是一种对主流政治的个人态度,这些东西属于思想认识和情感表达的范畴,正是人类引以为傲的特性,人工智能机器人又怎能做得到?并且政治理论和政治观点的内容常在变化之中,而人工智能所预先输人的都是以往的东西,它又怎能与之适应? 综上所述,居于司法工作的特殊性,居于司法人员是个特殊的群体,也居于还存在着以上人工智能难以解决的问题,其想要完全取代司法人员,还需走过很长很长的路子。但不论是从正方面还是从反方面出发,都必须引为思考,绝不可一笑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