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编文中提到的,某地法院法官助理工作职责规定,法、检官助理就是司法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涵盖了从案件受理到调查取证、案件调解、法规提供、法律文书草拟、来访接待的全过程,甚至书记员的活也得干,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职责确是终身的。 在目前法、检官普遍待遇不高,工作靠“白加黑”、“5+2”完成的背景下,助理们将承担员额“官人”们主要的工作份额、工作责任,劳动强度、职责压力与律师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目前大量法、检官,包括已经入额的纷纷跳槽做了法务、律师。一些地方,律师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以到选任到法、检院直接任命高级入额法、检官。相比在助理岗位劳苦多年,即使入上额,还得熬年限逐级提升,还不如先做到资深律师,有机会直接任命高级法、检官合算。 (吉林法院部分取消名额) 四、从酬薪待遇上看 司法改革后,法、检院将脱离地方人财物管理,意味着地方财政的各种补贴取消,法、检官助理工资待遇将没有地方公务员高,且跨区域法、检院的规划设立,还可能产生离家就业的问题,这也是为何大学生热衷参考地方公务员而不考法、检院的一个原因吧。 而律师行业,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劳务报酬方式,熬过了就业初期的案源少阶段,可以配上律师助理,一个案件少说也抵助理们几个月工资。 (吉林检察院部分取消名额) 在国外,做法、检官是每个法学人毕生的梦想,那是因为国外法、检官具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完善的履职保障、顺畅的工作机制。反观国内,司法改革刚刚起步,众所周知的司法工作环境、难言脱离行政化管理的体制弊端、参考公务员的酬薪晋升通道、前景不明的上入额遴选,繁重严苛的就业要求,种种顾虑,助理岗位,难言多少竞争力。 市场经济下,人人有权权衡利弊,众多法科生基于任职前景、就业环境、工作职责、薪酬待遇考虑,用脚投票,不愿报名法院、检察院,有其合理性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