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晨8点多,辽宁省的张女士刚刚起床,就听到小区里一片嘈杂声:原来是他们小区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所以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的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 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了一下老爷子具体的情况,老爷子说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小狗一下!确认了狗狗并无大碍及压狗的时间后,张女士淡定地对牵狗的人说:“第一;我们需要您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 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这个由狗引发的法律小故事看似平常,却暗藏着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法律常识。试想一下,如果老爷子没有遇上张女士,那这个哑巴亏肯定是吃定了。由此可见,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不仅可以让自己少吃点哑巴亏,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当然,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不可避免会遇到能力范围以外的法律问题,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求助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