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郭德纲与曹云金是师徒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来源:正义雁的律政空间 作者:正义雁的律政空间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郭德纲 曹云金 雇佣关系 师徒关系 郭德纲的“纲”大还是“法”大——之二:郭曹是师徒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王岩云 郭德纲本来就很火,最近更“火”了。郭德纲与曹云金这一对往日的好师徒,如今正上演着一出当众对撕的热闹戏。这戏里戏外,透露出诸多的以往不
郭德纲 曹云金 雇佣关系 师徒关系 郭德纲的“纲”大还是“法”大——之二:郭曹是师徒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王岩云 郭德纲本来就很火,最近更“火”了。郭德纲与曹云金这一对往日的好师徒,如今正上演着一出当众对撕的热闹戏。这戏里戏外,透露出诸多的以往不足与外人道的是是非非。9月5日,曹云金发长文《是时候了,也该做个了解了》,细数与郭德纲的往事。其中一些细节均隐含着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法眼略窥一二,以期有所厘清。一、郭德纲总“骂人”咋地了?…… (此部分论述,见上一篇博文——之一:郭德纲总“骂人”咋地了?)……二、郭曹是师徒关系还是雇佣关系?郭德纲与曹云金是师徒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这要看二人的约定和实际的情况。如果有书面的约定,将可更好地判断二者关系问题。一般情况下,书面约定是最好的方式,因为以文字可证的形式清楚无误地记载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各自行为的界线也可由此而明晰。事实上,曹云金与郭德纲之间没有签署书面的合约。对此,曹云金在长文《是时候了,也该做个了解了》对缘何没有签署书面合同做了明确的交代。他说:“二零一零年,所谓‘八月风波’,你四处哭诉,一行人在你危难时刻离去,背弃了你。可实际上,我当时毫无离开的想法,只是对你们合同的条约心存疑虑,在与你商量,得到你允许的情况下,暂时没有签约,你跟我说:‘金子,任何时候,任何一家剧场,你都可以演出,这是你的特权,也是我对你的承诺。’我当时也对你说:‘家里任何演出,我分文不取,这是我对你的回报。’”由此可见,郭德纲和曹云金之间之所以没有签约,是曹云金提出的。而曹云金之所以提出不签约,是基于对单方格式合同条款的警惕而做出的选择,如其所言“我当时毫无离开的想法,只是对你们合同的条约心存疑虑”。当曹云金提出不签约的建议找郭德纲商议时,也得到了郭德纲的承诺。由此可见,不签约是郭德纲和曹云金共同的选择。由此,曹云金出于对建立雇佣关系的单方格式合同的忌惮,而选择了遵从师傅郭德纲的“家规”,从而以师徒关系来维系双方的交往。当然,郭德纲和曹云金的关系在普通的师傅关系之外也有了额外的独特内容。“金子,任何时候,任何一家剧场,你都可以演出,这是你的特权,也是我对你的承诺”就是郭德纲对曹云金的承诺。“家里任何演出,我分文不取,这是我对你的回报”就是曹云金对郭德纲的承诺。这就意味着曹云金在师傅郭德纲安排的场所(家里)演出时无偿的,是徒弟对师傅教导的回报,是在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而曹云金自由到外面的剧场演出是郭德纲给予曹云金的额外“特权”或者说是“优惠条件”,曹云金自由到外面的剧场演出,是在行使自己的合同权利,作为师傅的郭德纲也不能阻拦。郭曹的关系不是雇佣关系,因为雇佣关系是“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而郭曹之间没有报酬问题,曹云金在郭德纲的场子(家里)演出是无偿的,是对师傅的回报。所谓的签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签订“雇佣关系”之约。签约就是明确双方的雇佣关系,不签约师徒关系。曹云金和郭德纲既然都选择的不签“雇佣关系”之约,就是仅仅保持二人的师徒关系。在师徒关系这一框架之下,实际上就是按照郭德纲的“纲”或者说“家法”来落实双方的权利义务。毫无疑问,郭德纲与曹云金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的私法关系,私法自治原则决定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约定优先于法律。其实,双方协商一致的约定,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对二人有约束了的“法”。从郭曹二人建立或选择的交往规则上,看似是郭德纲的“纲”大,两人的关系是按照郭德纲的“纲”在执行。不过,要看到郭德纲的“纲”或者说所立的“家规”是曹云金事先所认同的。由上可知,郭德纲与曹云金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师徒关系。二人交往中,看似是郭德纲的“纲”大,实际上是“法”大。郭德纲的“纲”的效力在于其符合“法”的规定。如果背离了“法”,这个“纲”将必然无法行通。(待续)之三:曹云金“搭”的钱依法能要么?之四:江湖规矩与现代法治对决咋办?
责任编辑:正义雁的律政空间

上一篇:风(疯)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