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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拒绝上街执勤,法院为何无动于衷?

来源:律事通 作者:律事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律事有道 来源:律事通日前,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发文要求全市100多家单位(包括市检察院和市法院)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上街执勤。8月28日晚,徐州市检察院公开声明,不组织任何检察机关人员协助执勤。徐州市检察院拒绝执勤的声明得到徐州市委支
律事有道 来源:律事通日前,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发文要求全市100多家单位(包括市检察院和市法院)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上街执勤。8月28日晚,徐州市检察院公开声明,不组织任何检察机关人员协助执勤。徐州市检察院拒绝执勤的声明得到徐州市委支持。最新消息是,徐州市宣传部回应,此次上街执勤属于志愿者活动,不是强制性的……对于上街执勤,你怎么看?作者敏敏之音表示自己的想法不吐不快!丨创建文明城市一声令下,几乎所有机关单位都被动员起来的场景我们司空见惯。而这一次,有单位敢于明确表态不参与上街执勤,此举赢得多方点赞。此前,中办、国办曾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对这类要求法院、检察院有权拒绝。徐州市检察院敢于拒绝上街执勤,也是根据这个文件“壮胆”。丨徐州市检察院还表示,将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司法办案的实际成效,为徐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等。诚如徐州市检察院所言,各个单位恪尽职守,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就是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最大贡献。丨检察院的本职工作就是检察权的独立公正行使,依法办理公诉和渎职案件,而不是被变相地“强制”要求上街执勤。一些单位基于职责所在,不应听任于党政机关任意摆布,不应受制于地方长官意志,这是法治精神的要义。例如,法检系统基于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和检察权的职责,不应让行政权染指和干预司法权,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和根本。丨虽然市委宣传部表态说此次“创文”工作是志愿者活动,而非强制。但在实践层面,少有单位会明确将志愿者活动视为可参加可不参加,更少有单位敢于明确拒绝参加。在“创文”工作背后,是对各个单位的文明评选,而评选之后,则是各类奖励。在奖励面前,各个单位多是踊跃参加,而不是明确拒绝。丨徐州市宣传部还表示,是考虑到检察院下半年案件比较大,因此对徐州市检察院拒绝执勤予以同意。显然,在徐州市宣传部层面,未依据《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对检察院拒绝执勤的行为予以认定,而是换了个说法以案件量大为由。可以说,中央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定还没有深入人心,在一些部门那里,执行这个规定难度依然较大,所以需要法检系统以明确表态的方式拒绝参加方才有效。丨长久以来,法检系统受制于地方行政长官的意志之下,除了上街执勤,还有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等超出法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层出不穷。这一次,徐州市检察院敢于明确表示拒绝参加执勤,可以说为其他地方的法检系统带了个好头,也为法治起了个好头。不能让法官、检察官成为长官眼里的螺丝钉,想让转就转,想让转几下就转几下,否则,法检系统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和检察权就是一句空话。丨另外,徐州市检察院这一次拒绝上街执勤了,徐州市法院啥态度?同是法检系统,检察院敢于拒绝执勤,法院为何无动于衷?原因恐怕在于,检察院具有职务犯罪的侦查权,相比较而言,检察院的权力大于法院,可以主动侦办案件。而法院的司法权具有被动性,不得主动为之,只能等待案件。丨再者,检察院拒绝执勤后,市委会不会取消检察院的文明奖励,或是变相取消对检察院的一些奖金。之前,“创文”奖励于基层单位而言,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获得物质奖励的途径,现在,因为拒绝执勤若被取消“创文”奖励,检察院恐怕得不偿失。要不,拒绝执勤事小,检察系统人员的收入减少却兹事体大。丨在法治道路上,割除法检系统的法外事务,让法检系统专心于司法工作,而不是还要承担职权范围外的事务,这不仅仅是法治的要求,也是法检系统的职责所在。当检察院已经表态拒绝执勤,下一步,我们即应该关注检察院的工作和福利会不会受到影响,为检察院拒绝执勤排除干扰和不当影响。还应该关注,徐州市法院有木有也拒绝上街执勤,其他省市的法检系统面对上街执勤等职权范围外的事务,是勇敢说不还是默默照做?丨只有法检系统毫无顾虑的拒绝执勤,才是严格执行中央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只有法检系统拒绝执勤无需顾虑重重,才能勇敢的向上街执勤说不,而不是瞻前顾后,战战兢兢!践行法治就需要尊重司法机关的职能,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排除法外因素对司法机关的不当干涉,这是法治精神的彰显,也是法治要义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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