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职业打假人的疑惑

来源:杨仕通 作者:杨仕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法律问题探讨 职业打假人的疑惑 --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杨仕通13978749474 乱世用重典,盛世施仁政。近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有意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
法律问题探讨 职业打假人的疑惑 --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杨仕通13978749474 乱世用重典,盛世施仁政。近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有意将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职业打假人买了假货,那是不买白不买,买了也白买,没有赔偿,最多退货。如此一来,众多售假奸商们必将更加有恃无恐,假货横行,最终祸国殃民。当今社会的产假售假到了什么地步,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先不说毒奶粉事件害了多少初生婴儿,也不说毒米毒酒事件害死了多少人,暂且把苏丹红鸡蛋视而不见,对避孕鱼充耳不闻,且让我问问大家,这个社会是有什么可以让我们放心的吃的?我们能不能放心的吃点什么?前几天爆出新闻,南宁的绿豆沙既然用土豆片替代,想想每天都喝着这样的东西工作,真是让人恶心不止!那么,我们怎么杜绝这样的现象?我们靠什么辨别这些假货、假产品,毒货、毒产品?靠国家有关部门?靠工商局、质监局?还是靠生产厂家?销售者?还是靠我们消费者?老百姓?实际上,如果有关部门能完全监管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假货泛滥成灾了。那些合格产品、免检产品、质优产品全是他们搞出来的,这些东西就一定能靠得住么?不是我们诋毁他们,每年315之前搞一搞,或者出了什么事之后查一查,如果没有消费者举报的话,他们平时查获的东西非常有限。当然,造成假货泛滥成灾的原因有多种,不能只怪他们。那么生产厂家和销售者呢?想想就好了,这么多有毒有害物品就是他们搞出来的,想靠他们自律,简直比登天还难。那么我们老百姓呢?老百姓自己呢?我们老百姓并不是整天闲着没事干的专家,不可能一天到晚研究这个,研究那个,也不能跳进火炉里煅烧七七四十九天,个个都练就一双火眼金星,一眼旧辨出产品的真假好坏。实际上,完全靠老百姓自我识别假货的社会是这个国家的悲哀,因为这证明国家有可能无法为老百姓提供足够安全的保护。那么,职业打假人呢?职业打假人的出现对社会有没有好处?职业打假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打假,通过打假获得高额赔偿的方式反推商家自律,这样有何不妥呢?对老百姓来说,打假人打的是生产厂家和销售者的假,索赔也是找他们索赔,跟老百姓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说有关系的话,就是打假人把厂家、商家的假货打掉了,老百姓终于可以比较放心的买到真货、好货了。而对于厂家、商家来说,就不一样了,本来想搞点假货挣点钱的,现在被打假人动不动就十倍赔偿,动不动就几十万几百万的赔偿(据说去年在南宁万象城卖海鲜干货的老板被职业打假人索赔八十多万直接跑路了,实在解恨),真是赔得心惊肉跳,家破人亡啊。所以他们对职业打假人咬牙切齿,恨之入骨是可以理解的。而国家有关部门呢?按理来说,打假是他们的职责,但是由于工作的关系,很多事情他们做不来,无法完全有效的防假、打假,现在职业打假人主动出来打假,依靠民间的力量打假,应该是好事啊?那么,究竟谁在反对职业打假人?为什么反对呢?北京一位大型超市的老板说一些职业打假人经常在他们超市里以假换真,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无理取闹,敲诈勒索。真是荒唐,打假人以假换真,你为什么要怕他呢?打假人敲诈勒索,你不会报警抓他啊?超市里那么多监控,到处是摄像头,怕什么呢?如果说有部分打假人的不道德甚至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话,那么,相对于打击假货,打击商家的产假售假行为,显然是利大于弊,瑕不掩瑜。卖菜刀也会被人用来杀人,电视机也会被人用来看黄碟,我们总不能因此把菜刀禁了,把电视机砸了,大家回到原始社会。总之,就我个人认为,当今社会假货毒货泛滥,害人不浅,国家对假货的打击力度远远不够。这个时候可以充分发掘民间的力量,全社会的力量一起打假。对产假售假行为的惩罚还是太轻了,发现一起就应该查处一起,狠狠的罚,不罚他个倾家荡产,呼天唤地,他都不懂法律怎么会这么威严!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这个社会的假货,人们才能吃上放心的食物。朱元璋针对元末明初的社会乱像曾经说过:“吾治乱世,非猛不可”(即后人所说的“治乱世用重典”)。其实不必乱世才用重典,太平盛世也可以用重典,看看新加坡,新加坡的经验告诉我们,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可以用重典,需要重典。
责任编辑:杨仕通

上一篇:岁月印象:2016年9月7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