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上海期 困境企业债务托管、重组、重整、预重整法律实务 暨债转股与企业金融债务重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来源:法培中心涂乐琼 作者:法培中心涂乐琼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困境企业债务托管、重组、重整、预重整法律实务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中律教培 [2016]第71号关于举办困境企业债务托管、重组、重整、预重整法律实务暨债转股与企业金融债务重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战略与包括“去杠杆
困境企业债务托管、重组、重整、预重整法律实务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中律教培 [2016]第71号关于举办困境企业债务托管、重组、重整、预重整法律实务暨债转股与企业金融债务重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战略与包括“去杠杆”在内的“三去一降一补”的经济工作部署下,作为去杠杆两条途径之一的债务重组,可以通过资产处置、债转股、债务削减等方式减轻债务负担。其中,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种特殊方式。同时,针对新一波债务违约潮,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行债委会制度,并通过总结参与协调中钢集团、中国二重等几例大型企业债务问题处理的经验和方法,将推出《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办法》,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和金融债务重组工作。可预见的是,中国将迎来一个债务重组的高峰期。为借鉴国外债务重组的已有做法和经验,探索我国化解债务危机的道路,促进困境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掌握困境企业债权债务托管、法庭外债务重组、破产重整、预重整实务技能,有效制定债务危机解决方案,分享困境企业债务重组的成功经验及实践问题,经研究,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将举办“困境企业债务托管、重组、重整、预重整法律实务暨债转股与企业金融债务重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二、参加对象各银监局、银行业协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基金、担保、小贷、财务公司、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公司、政府融资平台、产权交易机构等;金融资产受让人;各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法律院系民商法教学、研究有关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破产管理人等。三、时间、地点报到日期:2016年11月25日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6日—28日(三天全天学习)会议地点:上海市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8日四、参加办法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1.会务组联系方式:负责人:涂乐琼 13975806748 (微信号) 电话:010-52385492 传真:010-52385493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在线QQ咨询报名:2927196912 微信报名咨询:371404587 全年计划请关注公众号:tuleqiong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2、报名表 神州法培大讲坛·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 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016年10月附件1:日程安排11月26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问题贷款化解暨不良债权处置与债权人委员会及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债转股实务操作、法律要点与风险控制实务(一)债权人委员会与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实务操作、法律要点与风险控制1、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的性质、职责和工作原则;债委会的成立和成员组成、议事规则;资金支持及指导与协调2、企业金融债务重组业务模式与风险控制: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的适用范围;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流程及具体实务操作安排;实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的关键因素;企业金融重组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政策性债转股;风险控制3、利用债委会实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的法律工作要点:债委会尽职调查;债务重组方案的选择、制定与签订;确定重组程序和实施步骤;重组方案后期实施、法律文件起草;违约责任条款;后续工作(二)(商业性)债转股操作实务及其财税处理——典型案例分析1、债转股范围 2、债转股应履行的程序 3、债转股的流程4、债转股中的价值认定 5、债转股的方式 6、债转股操作难点7、债转股涉及法律文件 8、债权转股权协议必备条款 9、债转股操作的注意事项10、案例分析:以破产重整、债务和解实施债转股主讲专家:XX老师 知名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家;某商业银行部门总经理11月27日(星期日)9:00-12:0014:00-17:00(一)困境企业重生之道:法庭外非破产债务重组——以企业为主体视角1、债务重组及其方式介绍 2、债务重组的构成条件 3、债务重组的排除方式4、债务重组的基本逻辑 5、债务重组的基本渠道 6、债务重组方案的选择7、债务重组的基本流程 8、企业尽职调查 9、危机应对方案10、债务危机处理 11、法律风险化解 12、企业重组13、各方如何参与 14、投资人债权回收 15、“长春模式”介绍16、并购中的债务重组 17、典型案例分析(二)困境企业的司法拯救:“破产重整”的重点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1、重整制度概述 2、重整的申请及受理 3、重整期间继续营业问题4、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 5、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6、债务重组方案7、偿债资金的筹集 8、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与批准 9、未申报债权的处理10、债务的免除(三)司法拯救与非司法拯救的结合:预先重整制度1、预先重整程序概述:涵义和特点 2、预先重整程序的立法考察与中国的实践3、预先重整与重整、庭外债务重组的比较 4、预先重整程序的价值 5、预先重整程序运行的先决条件 6、预先重整程序的主要内容主讲专家:尹正友 全国律协破产重组专委会主任,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1月28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一)上市公司债务重组与债务危机解决方案1、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概述及解决措施 2、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方式及组合运用3、债务重组涉及到的税收问题 4、上市公司债务危机解决方案(二)企业债权、债务托管流程、实务操作要点与法律风险管理1、如何获取企业债权债务托管业务 2、托管团队比较选择与委托3、债权债务托管中的团队分工 4、托管设计流程要点与协作5、如何稳定企业混乱局势 6、债务化解方案和模式的制定7、处理政府、企业内部和债权人关系 8、如何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债权9、如何透明公开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10、如何说服起诉、信访等债权人11、托管法律文本制作与运用主讲专家:席庆超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主任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请以报到通知为准;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专家授课为准。更好地为全国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心将实行会员制服务方式 自即日起接收2016-2017年度新会员单位和个人申请:一、VIP会员:会费 12万元/年,VIP会员免费参加由我中心及我中心与其他相关权威机构联合举办的培训活动,次数不限,每期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10人次。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2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5人次;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11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3人次;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年,会员单位可免费5人次参加会议,每期培训不超过2人次附件二:困境企业债务托管、重组、重整、预重整法律实务暨债转股与企业金融债务重组法律实务专题讲座报名表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涂乐琼:010-52385493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在线QQ咨询报名:2927196912微信报名咨询:371404587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参 加 人 员姓 名职务性别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件住宿预订□合住 □包房 □不住拟住日期:2016年 月 日— 月 日是否会员单位□贵宾级 □A级 □B级您重点关注的内容或您的培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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