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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秒算强奸

来源:党主立宪 作者:党主立宪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强奸难遂论 案例一:阿贵与吴妈阿贵暗恋公司同事吴妈,一天,阿贵见吴妈一人在办公室,便跪倒在吴妈脚下,说:“吴妈,我想和你困觉。”吴妈掩面快步离开办公室,不小心摔倒,上肢骨折。……法庭上,律师认为,阿贵暗恋吴妈,没有强奸的故意,更没有发生奸污
强奸难遂论 案例一:阿贵与吴妈阿贵暗恋公司同事吴妈,一天,阿贵见吴妈一人在办公室,便跪倒在吴妈脚下,说:“吴妈,我想和你困觉。”吴妈掩面快步离开办公室,不小心摔倒,上肢骨折。……法庭上,律师认为,阿贵暗恋吴妈,没有强奸的故意,更没有发生奸污的事实,仅仅是求爱方式粗鲁而已,不构成犯罪,应当当庭释放。检察官认为:有没有奸污的事实,是强奸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重罪与轻罪的区别,而不是罪与非罪的区别。吴妈之所以拒绝并逃离现场,说明她不愿意与阿贵发生性关系,说明性关系违背她的意志。权威的刑法理论认为,性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强奸罪。因此,法院应当以强奸未遂罪判处阿贵有期徒刑两年。读者朋友,您如果是法官,您将如何判决?案例二:学生与导师赵桂,男,二十五岁,在读刑法学硕士生。吴老师,女,三十八岁,某大学刑法学副教授,赵桂的导师。一天下午,吴老师约赵桂到自己家中讨论开题报告,并留赵桂晚餐。吃饭时,吴老师在赵桂的饭菜中暗暗下了春药。饭后半小时,赵贵痴迷,吴老师扶他到浴室一起洗澡,然后领进卧室,上床拥抱。此时,电话铃响,吴老师丈夫从国外打来电话,说已上飞机,早晨即可到家,并说已为她联系到某基金会重大科研项目。吴老师激动不已,要求赵桂停止性爱,赵桂欲火正旺,无法停止,紧抱不放,吴大怒,猛咬赵桂肩膀,造成大出血。……律师认为,赵贵不仅不是强奸犯,而且是被害人。吴老师暗中下春药,使赵桂欲火怒燃,不能自拔,后又以强奸罪控告,明显属于故意陷害,且将赵桂咬成重伤,属于故意伤害。因此,赵桂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当庭释放;吴老师的行为构成陷害罪和故意伤害罪,应当从重处罚。检察官认为,赵贵的行为构成强奸未遂,吴老师如果不将赵桂的肩膀咬成重伤,强奸就会立即成为既成事实,因此吴老师咬伤赵桂肩膀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至于在饭菜中下春药的行为,是因为她真心喜欢赵桂,而犯下的一时不够检点的错误,而不是故意陷害;赵贵紧紧拥抱吴老师不肯放手,明显违背妇女意志。权威的刑法理论认为,性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强奸。因此,法院应当以强奸未遂罪从重追究赵桂的刑事责任。读者朋友,您如果是法官,您将如何判决?案例三:领导与秘书某市赵书记与下属吴秘书正在做爱,秘书说:“你什么时候让我当市长?”书记说:“哪能直接当市长呢?要过渡一下嘛。”秘书说:“那个小尼姑,没有一点文化,你都能让她直接当宗教局局长,我为什么不能直接当市长,为什么还要过渡?我现在就要当市长。”书记说:“提拔局长在我的职权范围内,提拔市长不在我的职权范围内,你要理解嘛。”秘书说:“我不管,你有办法。”书记说:“那要慢慢来嘛!”秘书说:“既然这样,你下来,你现在就下来,我不想再和你玩了。下来,下来!”书记快要高潮,拒绝下来,秘书大喊大叫,引来酒店保安。……律师认为,吴秘书为了得到提拔,主动投怀送抱,赵书记不构成强奸。检察官认为,赵与吴做爱的前五分钟不属于强奸,最后二十秒明显违背妇女意志,属于强奸。权威的刑法理论认为,性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强奸。因为,权威的刑法理论认为,性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强奸。不管开始违背、中途违背还是最后违背,都是违背,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强奸。因此,对赵书记应以强奸既遂罪从重处罚。读者朋友,您如果是法官,您将如何判决?案例四:丈夫与妻子丈夫贾宝,妻子甄玉,夜里做爱,中途,甄玉说:“不好,大姨妈来了,快下来,让我上厕所。”贾宝正欲高潮,拒绝。结果经血污染了新床单,洗不净。甄玉心疼床单,气,要贾宝下跪认罪。贾宝又拒绝,甄玉气极,拨打110。……律师认为,贾宝、甄玉,本是恩爱夫妻,一时怄气而闹到法庭,应调解、劝解,达成和解。检察官认为,贾宝、甄玉做爱的前三分钟是双方完全自愿的,最后一分钟,是不自愿的,是明显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权威的刑法理论认为,性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强奸。因此,法院应当以强奸既遂罪追究贾宝的刑事责任。读者朋友,您如果是法官,您将如何判决?案例五:嫖客与妓女妓女艳师师与嫖客宋公明做爱到中途,师师说:“我疼了,你下来吧。”宋公明说:“花了大钱,没做完,就要下来,哪有这个道理?”于是继续进行。事后,妓女发现阴部红肿,并少量出血,向宋公明索要治疗费、误工费一千万刀乐,宋拒绝。于是,艳师师拨打了110。律师认为,艳师师为了金钱自愿与宋公明发生性关系,宋公明不构成强奸。艳阴部红肿出血,是由于双方配合不好、方法不当造成的,与犯罪无关。检察官认为:妓女,尤其是东京开封的著名妓女,接客任务繁重,工作繁忙造成性疲劳很正常,所以,每次做爱时间不宜过长。宋公明作为老嫖客、老江湖,应当懂得这个道理。因此,当艳某喊疼,要求他中止做爱时,他应当及时中止。但是,他不顾艳师师的疼痛,将东京的著名妓女当着山东恽城县里的二奶阎婆惜,违背妇女意志,继续强行将性交进行到底,构成强奸。因为,根据权威的刑法理论,性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就构成强奸。强奸妓女也是强奸,开始不是强奸,但最后一秒钟违背了妇女意志,那也是强奸。此外,宋公明始终不认罪、不悔罪,拒绝赔偿,态度恶劣,因此,法院应当以强奸既遂罪从重追究宋公明的刑事责任。读者朋友,您如果是法官,您将如何判决? 刘大生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于南京求稗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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