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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的基础不在,公正的基础也就不在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律在裸奔 没有取信于各方的第三方机制 中国逻辑 我们存在太多的问题,这是不言而喻的。有人反驳我说,哪个社会都会存在问题,是的,这个说法本身没有问题,但不能构成反驳我的逻辑。这就是最典型的二元中国式思维,也称为中国逻辑。很多人都知道,在逻辑的
法律在裸奔 没有取信于各方的第三方机制 中国逻辑 我们存在太多的问题,这是不言而喻的。有人反驳我说,哪个社会都会存在问题,是的,这个说法本身没有问题,但不能构成反驳我的逻辑。这就是最典型的二元中国式思维,也称为中国逻辑。很多人都知道,在逻辑的世界里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另一种是中国逻辑。当面对中国逻辑时,我都会选择用一句很粗俗的话回复他,你不能用苍蝇掉到碗里的逻辑来证明大便掉到碗里是多么合情合理。 我们这个社会发生的很多刑事案件,本来可以在一个合理的关注度里得到解决,但实际上并没有如此。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更多是源于人的麻木,很多事情经常发生就容易让人麻木,这种感觉上的变化,并不是出于对这个社会公平正义重要性的足够认识,而是像草履虫一般受到外界刺激的一种条件反射,一种短时间内的感同身受而已,草履虫刺激多了,他的感觉就会麻木反应就会迟钝,触景生情的眼泪流多了也会干涸。某种意义上,这种反射或者说这种触景生情,这只能算作一种好奇心,不能算作一种理性的认知,更谈不上智慧。 昨天看到苏小和的文章说,很多中国人从少年向暮年迈进的时间过程,不是一个从无知向思想沉淀迈进的过程,而是从好奇心向麻木的堕落过程,从可爱向恶臭的腐烂过程。时间在这些人身上留下的唯一“智慧”就是装逼。装成熟,装经验,装沉稳,装深刻。其实不过是用一脸褶子掩盖了麻木与无耻,用一双老花眼所看见的模糊掩盖了懒惰与无知。 当一个案件的发生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关注时,主要不是因为这个案件对公平正义有多么大的损害,而是大家基于既往事件的认识,其感官刺激一下就被撩起来了,当情感反应被撩起来以后,就是一种非理智状态,个体所关心的就是那种他自己想要的结果,他们潜意识里不认为政府领导下的司法能给他们带来公正的结果,无论你在某个个案希望表现的多么公正。这本质上来说是还属于一种群体反应,庞勒在《乌合之众》中说道,人们在群体状态下,总体的智商会低于个体,个体会失去判断力,支配他们的是脊髓神经而不是大脑。 信任的基础不在,公正的基础也就不在,当民意不能得到合理释放时,官方就会采取一些特殊方式,有时候往往是事与愿违。每逢官民案件,官方其实很想做出努力来化解和澄清,但是由于对上不对下的负责制,下级官员做事就变得谨小慎微,宁可不作为也不能犯错误,这是他们心照不宣的为官哲学。 很多官员甚至很自觉地开动脑筋,想着如何能够转嫁矛盾,为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免责,比如在甘肃杀子案当中,当地将低保户的选择交由村民自己投票决定等,无论未来出现任何问题,“民主”就会为他们承担责任。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官方很多尝试的努力都收效甚微,疏导的办法解决不了,最后不得不采取堵。 官民冲突案件,其实中央也同样感到头痛,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不处理也不行,稍稍处理不好也是后患无穷,换了谁也头疼。但是民怨沸腾时,处理起来就棘手,这时司法的作用大为减弱,而政治决定就变得至关重要,官有官怨,民有民怨,安抚不好都是问题。 当一个社会缺乏了第三方公正机制,只有官和民的二元利益关系时。在面对官民冲突案件时,呈现出来的状态就是博弈,博弈的结果就是政治智慧的体现。所以对公平正义实现途径的认识,比群居状态下的情感反应更为重要。不管你如何分析当下的问题,没有了取信于各方的第三方机制,这个公正的基础就不会存在。当下社会急需一个既取信于民、也取信于官的第三方公正机制。在二元博弈社会里建立一个第三方公正机构,就成了解决当下各种官民冲突问题的唯一出路和选择。“时光符号”(id:imf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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