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正义网莆田12月6日电(通讯员 赵劲松 林鹏 方坤杰)近日,由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原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村委会民兵营长刘某贪污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明,被告人刘某在担任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村委会民兵营长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并私分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94555.8元,数额较大,构成贪污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刘某共计分得30000元。 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身的罪行,属自首,又能退出涉案赃款、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