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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沈伟平受贿32万余元案一审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浙江 浙江检察网桐乡讯 11月29日下午,桐乡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沈伟平受贿一案在桐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经法院判决认定,沈伟平受贿32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32万元。据悉,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沈伟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浙江 浙江检察网桐乡讯 11月29日下午,桐乡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沈伟平受贿一案在桐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经法院判决认定,沈伟平受贿32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32万元。据悉,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人沈伟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22900余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沈伟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已退清赃款赃物,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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