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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洪明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浙江 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end-->作者:begin-->吴 鹏end-->发布日期:2016-10-13新闻来源:begin-->桐乡市人民检察院end-->浏览次数: 325字号:[ 大 中 小 ]??begin--> 浙江检察网桐乡讯 10月12日,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
浙江 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end-->作者:begin-->吴 鹏end-->发布日期:2016-10-13新闻来源:begin-->桐乡市人民检察院end-->浏览次数: 325字号:[ 大 中 小 ]??begin-->  浙江检察网桐乡讯 10月12日,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任洪明受贿一案在桐乡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索取或非法收受现金财物共计人民币35余万元。被告人任洪明当庭表示认罪,并表示其索贿、受贿的钱财大部分用于购买书画。  公诉机关指控,任洪明在担任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其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分管公司发展、人事、财务工作等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利,索取或非法收受现金财物共计人民币354250元。被告人任洪明当庭表示无异议,其律师则就数额方面有不同意见。  据悉,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任洪明所收受贿赂财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行贿人“投其所好”,送给他贵重毛笔、名贵书画等物。其中有个行贿人所送一支象牙湖笔,市场价就在4000多元;被告人任洪明还向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负责人“借钱”,所“借”到的钱用来购买丰子恺、吴蓬等名家的漫画和对联。被告人任洪明在庭审现场表示,“别人说我是我的这个爱好(书画)害了我”。  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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