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鉴:①陕西周某某因琐事与村民打架,被行政拘留,后以行政拘留处罚错误为由,多次在天安门、中南海等重要地区非正常上访4次,被公安机关训诫仍不悔改,挑衅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被判寻衅滋事罪。②黑龙江“秋菊”岳桂兰,多次到北京数次上访,期间多次从有关政府劝返人员手里索要钱财2万余元,最终被判敲诈勒索罪。③河南任某某等因对栾川县第二高级中学停止招生一事不满到河南省信访局上访,被劝返后又私下准备、制作了横幅、彩旗等物品,在镇政府门前集会、示威,干扰社会秩序,最终被判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相关规定:①有关文件规定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等重要地区非正常上访被公安机关警告、训诫后仍不悔改继续上访,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将涉嫌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就包括以进京上访为要挟。③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自己的诉求必须有理性的判断,是否确实合理合法,解决是否具有现实性,切忌较死理儿,甚至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极端的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特别是那些以上访为业的人,下次向政府有关人员索要钱财前,一定要想好后果。还有一些组织集体上访的,你可能没意识到这已经是集会、示威了,对照一下法律规定,你是不是已经稀里糊涂的犯罪了? 公、检、法办错案也可能被判刑 前车之鉴: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王桂荣并不会想到,自己遵照审判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意见做出了判决,后被改判,政法委强势介入后,其被判处玩忽职守罪。与王桂荣一道,被追究刑事责任(免于刑事处罚)的还有周口沙北公安分局法制室主任刘和平、沙北公安分局民警王皓、周口中院副院长潘德怀、川汇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同敏、检察官袁晓霞和司元理。 相关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玩忽职守罪。造成一人以上人员死亡的,造成经济损失30万以上的(12年以后的标准),就构成玩忽职守罪。 检察官提醒:法官判错案获刑的不多,犯玩忽职守罪的可不少,有时也防不胜防。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我们都希望司法责任制能够落实。然而,我们更需要能清清白白、让人心服口服的司法责任制,千万不能选择性执法,该追责的没追责,不该追责的追了责,不能纪委、政法委一介入,就必须得“严惩”,无论何时司法责任制衡量的尺度仍应是“法律”和“规则”,如果王桂荣是罪有应得,那我想这种犯罪的社会存量应该是很大,是不是都应该追责?在经济社会急速发展的当前,30万元的损失轻而易举,更希望公务人员且行且珍惜,珍视和敬畏手中权力,一心为民,善用权、用好权。此外,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也都是渎职案件的重灾区,需加强防范。 随意出出气,没想到已涉故意毁财罪 前车之鉴:①兰州陈某因家庭琐事对其姐不满,陈某用钥匙两次划伤姐姐宝马越野车,修复费用1万余元,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一年。②邻里纠纷,为泄愤毒杀邻居家看门狗,结果鉴定损失8千余元,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立案,想赔都不行,只能获刑。 相关规定:故意毁坏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人公然毁坏财物的都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检察官提醒:很多人在出手之前,可能都会认为这只存在赔偿责任,不会意识到已经构成了犯罪,当前社会很多东西都价值不菲,也可能你对5千块钱的损失和多次轻微毁财的行为不以为然,但这都构成犯罪。因此,遇事一定要冷静,有事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切不可故意毁财泄私愤,特别是都市生活中大家经常会遇到车辆被其他车辆堵住的情况,这时尽量忍气吞声,不可打起划车、砸车的心思,否则小则打一架,大则蹲班房,本来有理变犯罪。 替考也是犯罪,你干过没有? 前车之鉴:①浙江朱某相当公务员,花4万元找来在读的硕士研究生替他参加公务员考试,面试时被识破,朱某因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拘役5个月。②虎某参加考研,感觉自己心里没底,就通过他人找到枪手学霸候某替考,没想到候某一进考场就被监考人员发现,北京海淀区法院当庭宣判:候某、虎某均犯取代考试罪,判处拘役1个月。 相关规定:①《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②我国刑法还规定只要实施了伪造、编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论结果如何,原则上就构成犯罪。 检察官提醒:看到这个,是不是有好多人已经中枪了?不过放心,法不溯及既往。不过案例①发生在刑九实施后,就没有这么好运了,不但被替考的要被判刑,替考的也要判刑,而且今后参加考试会面临各种限制,毁了终身。即使像案例②这样发生在刑九实施前的,被替考的也会因为伪造了身份证而获罪,所以说不管什么情况也不要伪造身份证,很容易就获罪。学渣们还是好好学习吧,以后替考这条路恐怕走不通了。 醉驾、超载、超速都是危险驾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