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曹一) 几乎在每年的两会期间,总会有人大代表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因其涉及到每个人的收入,所以类似的提案也总会引起坊间热烈的讨论。今年两会时间虽然未到,有关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已经有点儿“预热”了。或许是担心代表们又在这个问题上说三道四吧,这次首先亮相的尽然是“反方”,在2016年底,网络上有一则消息,提到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个税改革方案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出炉。而说到个税改革,必然会涉及个税起征点的提高问题,专家对此的解释果然又与民众的常识不同,他们认为个税设计的初衷是调节高收入、缓解因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而造成的矛盾,从贫富分化的角度看,提高起征点确实出现了看似劫贫济富的倾向,因为高收入者降税幅度更高,获益也更大,这样会使财富更加向中高收入人群集中,所以他们的结论就是一味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是不太现实的。 财政税收是一门专门的学问,普通老百姓确实不容易理解其中的奥妙,不过一般的常识还是有的,国人税负的高低,不同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结论。比如说曹德旺之所以“跑”,企业家们会认为这是“死亡税率”所致,而税务部门当然不愿意背这个黑锅,那就得出来反驳,然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搞企业的人自会作出判断;而个税起征点的高低,却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有切身感受,因为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起征点低,国家征收的就多,留在纳税人兜里的钱自然会减少,相应地,起征点高了,纳税额减少,老百姓腰包相对会鼓一些,无论百姓如何愚钝,这点儿“经济账”还能算得出来,“此消彼长”这点道理也是明白的。 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读大学的时候,学到税法部分时,了解到个税的起征点(正确的说法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800元,当时还和同学们开玩笑,说啥时候咱也有资格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好了。八十年代的工资水平那是真低,几十元的工资加上各种补贴,能过一百块钱就很不错了,所以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个遥不可及的天文数字,当然那个时候物价水平也不高,上四年大学的花费,总共也就两三千块钱,属于钱很“值钱”的时代。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也开始逐步提高,而个税起征点却始终固定在800元这一节点上长期不变,这就使几乎所有的工薪阶层都有了缴纳个税的资格,“光荣”的纳税人的荣耀从此不再。二十多年后,经过多方呼吁,个税起征点终于开始松动,2006年1月1日起提高到了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提高到2000元,而从2011年9月1日起提至到3500元之后,就未曾发生过变化。这两年大家的收入虽略有增长,但其涨幅却远远跟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如果和房价相比的话,那简直是龟爬和高铁的比赛,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钱“毛”了,是人们普遍的感受。工资貌似“多收了三五斗”,纳税额也相应地提高,真正落袋的钱并没有太大变化,看着工资卡上被扣掉的税款,大家不仅“肝儿疼”,而且“肉疼”。 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时不时地就会成为热点话题。从税收部门的角度看,当然是希望收的越多越好,不过他们所谓的劫贫济富的税负公平观,人们却不敢苟同。专家们似乎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后,富人们的降税幅度会更大,交的税也更少。其实真正的土豪,即便你将个税起征点提高三至五倍,对他们来说也是九牛一毛,而对普通百姓来说,“节省”下来的部分可能就是一个月的房租或生活费,其涵义是完全不同的。况且对于许多有额外收入的人来说,他们真正拿到手的钱基本上都是“税后”,有些名人出席企业的宣传活动,露脸一个多小时,收入上百万,而他们应交的税其实都已由企业代交,所以个税起征点的高低对他们的收入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说到税负的公平,并不仅仅单纯地提高个税起征点这一着儿,应该考虑的因素其实很多。比如说全国一刀切地设置同一个起征点是否合理。以目前的3500元为例,如果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这点儿钱恐怕只能勉强维持温饱,而在西北或欠发达地区,可能就要算是比较高的收入。工资水平方面各地有差异,相应地物价及消费水平也不同。在北京3500块钱不一定能租到一套房,而在小地方这或许就是一年的房租。考虑税负的公平,当然也应当考虑地区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