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法律执行的局限性_lucyli123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lucyli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16
摘要:在学校半年的法律学习,虽然学的不那么深入,但是对法律也是有一定的了解。最近同学有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件,向我咨询。可是问了一些问题以后,发现我能帮助的甚少,对此心中也是有些不舒服,她的案情如下: 同学爸爸的拖拉机被轿车追尾,同学爸爸伤势严重,

在学校半年的法律学习,虽然学的不那么深入,但是对法律也是有一定的了解。最近同学有一个交通事故的案件,向我咨询。可是问了一些问题以后,发现我能帮助的甚少,对此心中也是有些不舒服,她的案情如下:

同学爸爸的拖拉机被轿车追尾,同学爸爸伤势严重,在医院住院花去医药费共计8万元。出院后只能生活自理,失去做农务活的劳动能力。在交通事故中,交警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的责任多一些,同学爸爸的责任少一些。但是没有写具体的责任比例。同学的爸爸开的是拖拉机,而肇事者开的是轿车,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交强险。最终经双方协商,肇事者同意给同学的爸爸赔偿5万元的医药费。事后同学爸爸向肇事者主张医药费,可对方的家境没有支付能力,导致债务无法正常履行。同学爸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让同学爸爸做伤残鉴定,做伤残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现在肇事者听说同学爸爸起诉,于是为了躲避债务,也为了挣一些生活费用,便出去打工,音信全无,人民法院又要公告送达,需要2个月的时间。因此听同学说到明年2月份才能开庭。整个诉讼需要一定的时间。同学有些急躁。

同学问我这样情况怎么处理,可以对被告的唯一财产住房执行吗?这样来保证肇事者的债务偿还。我因此查询了民事财产执行的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和我同学说完这几条法律规定后,她感觉很无奈。这样的医药费对于同学家庭也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同学爸爸也因此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对方又无支付履行能力。


综上所述,我个人深感法律的局限性,对此类的案件法律鞭长莫及。同时,也让我反思,法律如何做,能调解类似案件受害人减少损失;法律又如何做,能让每个人感受到它的温馨,感受到它的神圣。如何能让一个受害人,在提出诉讼后,最终能得到权利的救济。带着种种的问题让我继续在法律的海洋中不断学习。为了祖国明天的法律更加美好,为了让每个受害人都能感受到它的正能量,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学习。

责任编辑:lucy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