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鲜明主题,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为人民法院落实从严治院、推动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保障。 一、全面从严治党是法院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就是要做到“三个坚持”,即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理论体系,必须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只有坚定不移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工作执行力,才能确保上级关于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最终都是依赖于一支高素质的法院干警队伍来具体实施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主体、司法程序、司法作风等各项司法要素的落实,将法律条文中的公正变成现实生活中的公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的重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人民法院做到权力约束的要求更高,制度的笼子织得更密、执纪问责监督的力度更大,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方向和路径。 二、全面从严治党应着重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理想信念与法治信仰的关系。法院干警要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审判管理与队伍管理的关系。法院干警要把审判执行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确保圆满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法院领导干部要在从宏观上管控审判运行态势,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对队伍建设问题时刻加强监管,形成层层传递压力的良好局面。 三是支部建设与队伍建设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始终秉持“以党建带队建”的思路,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党支部在教育监督、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法院支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好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是专业素养与综合素质的关系。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要求广大法官不断夯实专业知识基础,更新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证据审查判断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此外,还要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社会学习,多读无字之书,努力使自己成为具备深厚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广博社会阅历、高尚职业操守的专业人才。 五是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的关系。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的同时,多从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干警,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口惠实至。加强法官履职保障,旗帜鲜明地支持干警依法办案,切实保护干警合法权益,为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三、传承铁军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院的具体设想 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盐城法院将传承伟大的铁军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使盐阜司法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要坚守铁的信念,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坚守对党忠诚这条“生命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听党话、跟党走,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要锻造铁的意志,做到从严治院常抓不懈。全面从严治院,需要我们以燕子垒窝的恒劲、蚂蚁啃骨的韧劲、老牛爬坡的拼劲,坚持不懈、攻坚克难,不断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法院一把手要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较真,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书记,对“四风”和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三是要遵守铁的纪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就是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特别是针对款物交接、资金监管、定案决策等最容易发生司法不廉行为的脆弱部位,必须要建立完善制度,消除司法腐败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四是要运用铁的手腕,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事实证明,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从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看,“破法”无不都是从“破纪”开始的。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特别是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作者系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