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做好少年司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发展,努力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科学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 今年5月25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加强少年司法专题座谈会,周强院长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健全审判机制 积极开展试点 我国少年法庭经过30多年的发展,教育、矫治了一大批犯罪未成年人,成绩斐然,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少年法庭的成立和发展,在中国司法和人权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且在国际上成就了中国少年法庭的经验和范本。 2016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少年法庭改革与建设”论证座谈会,专题讨论了少年法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和全国妇联联合派出调研组,奔赴全国各级法院,了解家事审判和涉少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调研了反家庭暴力和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国选择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少年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得以在各个城市少年法庭蓬勃开展,并取得积极成效。 少年家事庭作为一个综合审判庭,既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两种案子在审理程序与工作方法上截然不同,如何整合? 以南京中院为例,少年家事法庭尝试在相互引入中实现融合,即将涉少刑事审判中的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矫治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民事及家事审判维权范畴;在少年刑事审判中把家事审判中的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引入其中,实现审判效果的最大化。 完善司法政策 回应社会关切 保护儿童安全,遏制校园欺凌,一直是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专项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于2016年11月11日会同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5月26日,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发布了《2014-2016年虹口区少年审判白皮书》。白皮书分析了2014年至2016年虹口法院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并结合典型案例介绍该院审理涉少刑事及家事案件的审判思路,以及完善心理介入模式、优化法治教育与宣传、凝聚工作合力等方面机制举措。 “让更多人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共同为预防未成年人人身伤害作出努力,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甘小琴说。 5月26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发布校外辅导机构涉少年儿童人身伤害案件典型案例。近年来,西城法院通过司法建议、走访座谈等方式建议教育、税务等部门加强对校外辅导机构的监管和审查。同时,西城法院法官在审判之余深入辖区各个学校和社区,采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为学生和家长普及法律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家长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家长在遇到此类纠纷时正确处理,理性维权。 坚持“优先保护” 有效化解矛盾 人民法院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少年司法工作,特别是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始终,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并积极将现代科技手段融入法治教育。 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当事人小洋(化名)有精神残疾和肢体残疾,应由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应诉。但小洋母亲已年逾七十,行动不便。为保障小洋的被抚养权,进一步核实被告是否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确保他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北京二中院少年庭法官选择前往小洋家中开庭审理。 根据实际需要,在周末、当事人家中审理的案件在北京二中院少年庭屡见不鲜。针对一些案情比较复杂,当事人难以理解的案件,少年庭还会运用“课堂庭审”的方式,把白板搬到了法庭上画图、计算,并由法官现场讲解办案的思路。 5月23日,在广西省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全国首个家事少年审判综合网站正式上线。目前,“网上预立案”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已可通过网站完成,“诉前调解申请”、“案件信息查询”、“家事调查申请”、“心理咨询申请”等功能也将陆续实现。将来,网站还将逐步实现与公安、妇联、民政、街道社区等13个多元化联席单位的数据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