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王珊珊)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要求,确保完成《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提出的建设任务,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指出,要深刻领会建设智慧法院的重大意义。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和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建设智慧法院,就是要构建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体系,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依法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使信息化切实服务审判执行,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水平。 《意见》遵循统一规划、积极推进,融合共享、高效智能,创新驱动、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对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工作进行整体布局。《意见》提出,要推进系统建设,提供坚强的信息化基础支撑,构建全要素集约化信息网络体系,构建全业务全流程融合应用体系,构建全方位信息资源及服务体系。推进业务应用,大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推动流程再造促进审判高效有序运行,依托信息化破解执行难题,推进立案信访工作上下联动、内外贯通,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助推司法改革。推进“互联网+阳光司法”,促进法院工作透明便民,提升司法公开工作水平,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构建多渠道权威信息发布平台。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按需提供精准智能服务,支持办案人员最大限度减轻非审判性事务负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的诉讼和普法服务,支持管理者确保审判权力正当有序运行,支持法院管理者提高司法决策科学性,支持党和政府部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工作保障,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规范化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建立专业化人才保障体系,构建应用成效评估改进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