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10个近年来人民法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和保障的参考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国家战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各类案件,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记者获悉,本次公布的案例,系最高人民法院根据2016年2月发布的《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司法实践,从三地法院精选的10起涉京津冀协同发展参考性案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风格,对基本案情、法律依据、宣传意义作了提炼。10起参考性案例紧紧围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等协同发展计划,分别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方面,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能的情况,对促进京津冀地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案例目录 1.祁某某等人诉陈某某、北京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北京某水泥有限公司、北京某矿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撤销企业关闭通知案 3.北京某公司某物业管理中心、北京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 4.河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天津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5.谢某某污染环境案 6.某县金山岭长城管理处与北京某规划院合同纠纷案 7.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诉河北某炼焦制气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某水泥有限公司、唐山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被告徐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8.北京YJRS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天津YZH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霸州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 9.栾某某等21名养殖户与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10.李某某等八原告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航运公司海上养殖损害赔偿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