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审案,法律文书要层层审批,这事你听说过吗? 身为法官,却被大量事务性工作缠身,无法专心审案、判案,这事法官遇到过吗? 官司赢了,迟迟得不到执行,判决书成了“法律白条”,这事你恼火吗?…… 上述现象,都是司法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司改)要破解的难题。两会上,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独家专访上海、广东、贵州、河南、湖北五地高院院长,听他们聊聊司改的“那些事儿”。 从“领导什么意见”到“这是我的责任” 明明自己没参与案件审理,却要为下属的法律文书签字“背书”。而案件一旦出现问题,还要“背锅”。这是司改前,西部一位基层法庭庭长向记者倒的“苦水”。 作为司改的基石和“牛鼻子”,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让这位庭长的烦恼不复存在。司改以来,“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取代了以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行政化运行模式。法官切实担起责任,审案判案不敢“任性”。 作为司改首批试点省份之一,上海的探索颇具代表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说,上海法院系统以司法责任制为基石,积极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规则及审判人员“权力清单”,要求院庭长不得审核签发自己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建立起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目前,上海法院系统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总量的99.9%;在贵州,全省法官人均年度结案量较改革前提高了148.13%;在广东,试点法院东莞中院在受理案件增速较快情况下,法官平均办案周期缩短4天多,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再审启动率、信访投诉率等均下降明显。 “过去法官遇到问题,第一反应是‘领导什么意见’,现在首先想到的是‘这是我的责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说,改革让法官更能发挥独立思考和判断,对法律和事实负责,回归了法官本来的状态。 审判权下放,并不代表着案件审理不受监督,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可以为一些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参考意见。“广东探索‘清单式’审判管理监督模式,向规范化、机制化和可视化转变,确保管理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做到‘放权不任性’。”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说。 一些地方还自加压力,保障审判权廉洁行使。上海市法院系统近三年来向当事人发放廉洁监督卡200万张,进行案件廉政回访1.5万次。根据相关制度,全市法院配偶或子女是律师或从事相关职业的101名法官全部实现“一方退出”。 专业人做专业事:法官“兼职”书记员,这事没有了 “对法院而言,司法体制改革难度最大的是哪一项?” “员额制!” 这是受访的地方高院院长回答记者提问时不约而同的答案。 作为司法责任制的前提,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自我革命。难度何在?以上海为例,改革前全市共有3697名法官,而员额制改革后将有730人不能入额。涉及“饭碗”,这改革难不难? 为何要改?“长期以来,司法人员管理被等同于一般公务员管理,不少法官在政工、纪检部门工作,并没有专心从事法官工作。而法官要‘包打天下’,甚至连书记员的活儿都要自己干。”一位受访院长说。 员额制瞄准此类“人岗不分”现象“开刀”,推动法官队伍走向专业化、职业化。按照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各地优中选优、严格筛选优秀法官入额,并提高辅助人员比例,让各类人员心无旁骛,专业人做专业事。 “改革让优质资源回归审判一线,真正实现了以审判为中心。”孙潮说,目前贵州三级法院员额法官占政法专项编制的28.09%,但一线审判力量却较改革前增加了28.33%。在上海,入额法官全部配备到办案一线,主要办案部门的法官实有人数较改革前增加11.7%。在广东,入额法官呈现梯队化、专业化、年轻化的特点,全省入额法官中具有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占77.65%,45岁以下者超过六成。 分类管理将过去被繁复行政工作缠身的院庭长“解放”出来。2016年,广东全省法院院庭长办案数量较改革前提高67%。龚稼立说,院庭长办案特别是办疑难案件已成为常态,他们的水平高、影响力大,审案权威,也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法官入额后,是否意味着就此进入“保险箱”?答案是否定的。上海、贵州等地加强对法官日常考核,探索员额法官退出机制,考核内容包括办案业绩、廉洁自律、职业操守等。“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法官将退出员额,解决‘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崔亚东说。 一套“组合拳”直击执行难:“老赖”藏不住了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是司改的重要目标之一。而生效判决书久执不决,成了“法律白条”,让群众意见强烈。针对这一现象,201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年来,这也成为各地深化司改的重要发力点之一。 子夜蹲点、凌晨出击、除夕神兵、初一会战;早晨堵被窝、中午堵饭桌、晚上堵酒桌……这不是影视作品里的桥段,而是河南省法院打击“老赖”的手段。 由于上了深圳法院的失信“黑名单”,一位在杭州参加会议的企业老总无法购买返程机票。无奈之下,这名“老赖”只得主动履行九千多万元的还款义务……这是广东在解决执行难时的一个典型案例。 一张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天罗地网”正在布下。“我们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打击拒执犯罪等方式,加大信用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利用财产网上查控体系,更快捷迅速地执行。”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说。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河南已有41.7万余名“老赖”账户被纳入“黑名单”。各级法院先后与175家全国或地方性商业银行、108家国土住建部门联网,利用信息化手段查款找物,基本实现“老赖”的钱“查得到、冻得住、扣得着”。 一些地方则以改革优化执行权力配置提高执行效率。上海法院系统探索审执分离改革,实行执行机构与裁判机构分设,并建立专门执行的司法警察队伍。2016年全年共执结案件12.75万件,同比上升4.9%;执行到位标的额676.4亿元,同比上升59.6%。在广东,去年全省清理积案拖欠执行款90多亿元。在河南,各级法院2016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5.2万件,5.6万余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组合拳”之下,大量执行积案被化解,一批老赖“无处藏身”,诚信守法的氛围日趋浓郁。“在广东阳江,一名被执行人在亲属帮助下主动偿还了12万余元的债务。这说明我们采取的系列措施,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龚稼立说。(参与记者:陈晨、王成、叶前、潘林青、李亚彪、高洁、史林静、李放、潘德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