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带队在北京督察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督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负责同志有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及其配套举措推进落实情况的介绍,实地查阅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翻阅院庭长办案卷宗、发放调查问卷,并与部分干警进行了座谈。 李少平充分肯定了北京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他指出,在北京市委正确领导下,北京高院严格按照中央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一手抓改革,一手抓审判,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推进司法责任制及其配套改革过程中,有计划、有部署、抓关键,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各项举措能迅速有效落实。北京法院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地区,蹄疾步稳,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许多好经验。 李少平指出,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是严格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推进司法改革,必须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各项任务。当前司法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就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督察问责,强化各级法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改革主体责任,通过督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精准施策,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引领带动全局,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改革的谋划部署落到实处。 李少平强调,要牢牢把握好改革方向。改革举措是否科学,改革成效是否取得,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在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司改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实时总结吸收基层实践经验与创新成果,使改革成果真正体现公正、高效、权威的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实践证明,改革认识越到位,改革自觉性和主动性就越高,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就越显著;北京法院司法改革进展顺利,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的工作原则。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对中央改革部署的学习、领会、解读和宣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使广大干警自觉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要不断加强实证研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各级法院之间实际情况也不一样;改革推进中,既要注重总结一般规律,又要注意切合各地实际差异,使改革举措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权的行使、未入额法官作用的发挥、审判团队的合理搭建、法律统一适用机制的构建、各类人员职责的科学划分等问题加大研究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带动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深入推进,带动审判执行工作成效不断提升。 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同志等参加了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