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他人看自己就打人,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近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6年11月6日,被告人陈某酒后在蚌埠某小区门口看别人打牌,被害人赵某路过此处也向打牌处张望了几眼,被告人陈某认为赵某是蔑视自己便对赵某进行殴打,赵某与其撕打后离开。被告人陈某认为自己吃亏了要找赵某索要医药费。被告人陈某听说胡某知道赵某下落便让胡某带其找赵某,胡某称其不知道引起被告人陈某不满,陈某对胡某讲:“找不到赵某,你就赔我医药费。”双方发生口角,陈某用拳头殴打胡某。胡某被打伤后到医院就诊,陈某手持菜刀到医院急诊室砍胡某,因胡某躲闪及他人劝阻未果。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赔偿赵某、胡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