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本以为自己“生财有道”,一连两次通过伪造合同骗取保证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男子终获刑罚。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件。 2015年,叶某在未与某安置小区施工项目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情况下,虚构承包事实,并以此进行诈骗。叶某以承建该安置小区内一标段的近百套正付零工程的名义,私自伪造合同书,与李某签订了合作承包项目协议书,并收取其保证金20万元。 2016年,叶某谎称拥有某安置小区承包工程的发包资格,向另一受害人钱某提供建筑施工虚假图纸,获得其信任后,以发包方的身份与钱某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并骗取钱某5万元定金。 李某和钱某因迟迟未能入场施工,多次找叶某退还保证金,叶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叶某曾向李某分别拟定还款承诺书和还款计划,但至案发均未兑现。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承包某安置小区土建工程的事实,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综上所述,该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叶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