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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儿女家庭琐事争吵 男子冲动砸伤亲家获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5-22
摘要:因儿女家庭琐事争吵 男子冲动砸伤亲家获刑
  酒席间面对干女儿的家庭纷争,男子冲动之下持啤酒瓶将干女儿的公公砸伤。经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8736元。

  李某与叶某系亲家,邹某系叶某女儿的干爹。2016年8月10日晚上,邹某、叶某等人应邀到李某家中吃饭、喝酒。席间,李某、叶某因儿女的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怒之下将酒杯摔到地上。邹某见状,便趁着酒劲踢了饭桌一脚,继而与李某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持啤酒瓶将李某头部砸伤。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次日,邹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先后赔偿李某医疗费2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部分赔偿,可从轻处罚;本案因酒后原告人与亲家发生争吵后,在客人面前砸酒杯引起,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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