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被告在其控制及经营的“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发布《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匿名文章侵犯其名誉权,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中国IT研究中心”的经营者北京比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黄顺芳、“中国软件资讯网”的主办单位北京蓝美文化有限公司及域名持有人陈礼明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披露信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是摩拜单车的经营者。摩拜单车创立于2015年1月,创始团队潜心设计研发了全球第一款带有智能锁的智能无桩共享单车——摩拜单车,于2016年4月22日正式在上海运营,此后在不到一年时间内,陆续扩展到北京、广州、深圳、成都、宁波、厦门、武汉、佛山、昆明、南京、东莞、珠海、济南、福州等20余个城市。目前摩拜单车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共享单车运营平台以及全球最大的移动物联网平台之一。摩拜在解决城市公交“最后一公里”、构建城市可持续发展中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与赞许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注与大力支持。摩拜也因此获得了众多的社会荣誉和奖励,包括2016中国年度创新成长企业100强、2016第一财经“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的责任创新奖等。原告通过其积极创新、为公众绿色出行提供出色解决方案的不懈努力而形成的良好商誉是摩拜企业整体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受中国法律保护。 2017年3月21日,各被告在其控制及经营的“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两网站上,几乎同时发布了一篇题为《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匿名文章。涉案文章以匿名报道的形式大肆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从文章大标题、导语、小标题到主体内容均赤裸裸地对原告恶意进行不实的名誉攻击,充斥着诽谤言论与侮辱性的谩骂,包括为吸引公众关注而精心设计的《摩拜深陷三大诚信危机:专利侵权、避谈押金、烧钱当游戏》的醒目标题,各被告恶意编辑并突出显示的导语“层层挖掘迅速成名背后的摩拜,可发现其不仅存在抄袭问题,也在用户押金问题、投资人最关心的盈利问题上都已丧失了应有的企业诚信”;以及在文中不遗余力地诽谤摩拜“鼓吹技术创新,实则抄袭成性”“摩拜为了赢得投资和行业关注,打造自身科技感的企业标签,不惜通过抄袭技术专利的手段,并刻意将其技术创新能力严重夸大”等。由于各被告合谋的共同侵权行为,涉案文章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严重损害摩拜的商业信誉和企业社会形象,给摩拜造成了重大的、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原告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专门针对摩拜进行的有组织的网络诽谤和抹黑事件,原告有合理理由怀疑是由于商业上不正当竞争引起的、被人恶意驱动的互联网名誉侵权活动。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即在其涉案网站上删除全部侵权报道和相关链接;各被告向原告披露侵权报道的来源及其作者的身份信息;各被告在其“中国IT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资讯网”“比达网”等网站以及新浪网、搜狐网、今日头条等第三方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日发布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暂计100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发生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暂计2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