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破坏选举、受贿一案。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郑玉焯为当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采取以多部苹果4S手机贿赂省人大代表及有关领导的手段进行拉票,并利用担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权,授意多名下属帮助其拉票,其中部分下属采取送美元、手机、苹果平板电脑等财物的贿赂手段拉票,共涉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及省内11个市的76名省人大代表。2011年至2012年,郑玉焯利用担任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务便利,为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2012年12月,郑玉焯通过身边工作人员向铁岭市财政局局长孙耀民索要苹果4S手机30部,价值人民币15.6万元。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郑玉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郑玉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