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神龙架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某、朱某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 被告人岳某对非法毁坏9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朱某对非法毁坏4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自愿认罪。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决岳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朱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因经济利益的驱使或法律知识的欠缺,非法采伐、毁坏或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造成红豆杉资源的不可逆破坏,给该区珍稀保护植物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危害。为了加大对林区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努力实现绿色、转型跨越发展,林区人民法院自2014年在刑事审判庭设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合议庭以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有效保护了神农架林区的生态环境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 |